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民生的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广大群众改善居住环境的支持力度,提高职工既有住宅居住品质,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纳入了公积金提取范围。新政出台不久,9月21日,家住金牛区的谭先生同他妻子一起,带着相关资料,来到了成都公积金中心城北服务大厅……
谭先生所居住的金牛区某小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房龄,因为是老旧小区,又是7层楼的小高层,小区自交房以来,一直就没安装过电梯,随着住户年纪增大和出行需求,大部分业主有了为小区加装电梯的想法。从18年年底召开第一次单元业主会开始,通过业主们激烈地探讨和多次沟通协调,施工单位的现场勘测以及施工方案的反复修改,今年3月,谭先生居住的单元终于得以开工增设电梯。
经过4个多月的施工,谭先生居住单元的电梯于今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9月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安装费用50万元,除开政府补贴的20万,14户业主自行筹备资金30万元。“我在网上看到公积金提取新政的宣传新闻,”谭先生说,“我们就一一对照准备好资料,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电梯提取了。”成功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谭先生感到十分欣慰,“现在政府对这个工作非常支持,不论是金牛区社区,还是住建局和公积金中心,都非常顺利。”
在办理过程中,有一个细节让谭先生觉得,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非常人性化,中心在接到谭先生的资料后,发现谭先生提交的“特种设备使用证”所写的小区名同谭先生房产证上的小区名有出入,为了不让谭先生无功而返,成都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原则,为减少职工跑路,在收下谭先生资料后,特意前往谭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向物业核实情况后,根据谭先生单元加装电梯的公司和型号,确认谭先生所提交的资料属实,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谭先生提供的3万元收据,为谭先生办理了全额提取。
有了谭先生的先例,为避免职工因要件不齐反复跑路,我中心在此温馨提示,凡具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条件的职工,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职工二代居民身份证
2.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I类银行储蓄账户
3.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
4.《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1份
业务证明材料(以下一一对应附上打码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3.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4.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5.电梯使用登记证(电梯特种设备使用证)
6.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职工可从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发证时间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以后年度不再办理该项提取业务。
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此外,要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需增设电梯完成竣工验收之后,才能办理。想要了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如何办理,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查看住建局指南——自主增设电梯如何操作?(后附住建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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