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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注意:11月起翠屏区占道临时停车实行电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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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5日,记者从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获悉,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宜发改发〔2019〕213号),从今年11月1日起,翠屏区占道临时停车倡导电子缴费方式,直接缴入该公司账户,严禁缴入个人账户。
收费标准(一类区域)

1.jpg


收费标准(三类区域)

2.jpg


管理属性

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为公共资源,公民应当按规定履行停车缴费义务。

公共资源停车场所,机动车停放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为临时场地租用合同关系。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为翠屏区人民政府指定区属国有公司,承担翠屏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职责。

缴费方式

方式一:停车人出示微信、支付宝付款二维码,被扫支付;

方式二:停车人用微信、支付宝扫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费二维码专用吊牌支付;

方式三:停车人用微信、支付宝扫街边占道临时停车公示牌上的缴费二维码支付;

方式四:完成以上第二、第三种支付方式后,均可在计费页面开通工行小额免密支付;

方式五:确需缴纳现金,由管理员收取现金后扫码代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提示:以上任意方式支付停车费,均应显示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账户名称。

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停车人对管理员以下行为监督举报:

一、未按规定将停车费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二、收取现金后,未代缴入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账户;

三、酒后上班。

举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元/次。管理员未按规定方式收费,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罚款300元。举报电话:  0831-824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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