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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关心过砖砸老师案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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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味责骂犯案的孩子,大声呼叫消灭他,这样就解恨了吗?依法治国,不用你叫,法律自有话说。这是激情犯罪,加上年龄因素,明知这小孩不可能判死刑还使劲叫嚣“杀人偿命、枪毙”之类,本身就枉法,有点恶毒,怎么引导社会向善?用违法言论谴责犯罪行为,这是公正吗?以为严刑酷讯就可以制止犯罪,也太幼稚了,私刑更不可取。
    孩子平时表现如何,家庭教育有何疏忽,案件起因为何过程怎样,诸多细节却少人问津。只关心结果而不管过程,不总结不归纳能找得到真相吗?不懂真相怎么引以为戒防止惨案再次发生?如果矫枉过正应对失矩措施偏颇,比如老师都带兵器上课、都不管学生了或把老师和学生隔离,后果会更加严重。
    我基本上可以确定,我们的老师都没有学过《系统论》,大部分老师对情绪规律缺乏了解,不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对学生的情绪产生刺激。品行好则影响正性,促进学生人格健康和学业成长;品行偏则影响负性,造成学生人格扭曲和学业后滞。家庭影响也是这样的规律,这是基本教育常识,老师应该懂但有人忽略了。
    促进教育进步,防止惨案发生,体现学校功能,这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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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总是认为,学生是受教育者,特别关注学生的表现。老师的修养水平经常被忽略,有的老师自己也忘了教育的主角是学生。在师道尊严的幌子下,有老师忘乎所以,为所欲为。某中学家长群里,有家长对某老师提意见。老师不爽,指称该家长的孩子“只考了40分”,明显是为阻止家长提意见而报复家长。实际上,“只考了40分”的孩子已经是50多人班级里的第十几名。该老师上课时很多学生打瞌睡,老师要求家长教育孩子要专心听课不能打瞌睡。学生上课打瞌睡怪家长,很奇怪,别的老师可没这个要求。
    学生反映,这个老师讲课时面无表情慢条斯理,喃喃自语唱催眠曲似的,也不太管课堂纪律。从情绪学上讲,这个老师情感淡漠,不关心学生,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和感受,显然自私。
    如果行为再恶劣一点,你能保证不发生别的事情吗?
    缺少爱的情感,教育就没有灵魂。

发表于 2019-10-2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是所谓的教育砖家,楼主当教育部长的话,中国的司法机构均可以解体了,因为教育得好,所有公民均无私心,社会大同,一片和谐,更不可能出现违法犯罪事件了。

发表于 2019-10-2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思维模式就是  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楼主棒棒滴,楼主如果不从事教育,真就可惜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senki 发表于 2019-10-29 11:11
楼主就是所谓的教育砖家,楼主当教育部长的话,中国的司法机构均可以解体了,因为教育得好,所有公民均无私 ...

你走极端,我也可以。如果你当司法部长,中国的学校全部解散,小孩都去监狱上课。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senki 发表于 2019-10-29 11:16
楼主的思维模式就是  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楼主棒棒滴,楼主如果不从事教育,真就可惜了

又来一个极端的,我再极端一次。你的思维模式大概是:只有学不好的学生,没有不会教的老师。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9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依法和求实是善良的态度,一边倒谴责、诅咒并不代表正义。连善良都没有,哪来正义?凶手凶残,应该受到法律严惩。但是,超越法律条款和司法精神,对凶手强烈谴责和诅咒难道就不是评论者内心恶的表现吗?自私,自私,当感觉到自己的利益或情感受到侵害,你能保证还能保持冷静而不冲动吗?铺天盖地的恶毒诅咒表现了我们这个社会强烈的功利性,自私品性互相感染蔓延,这才是最危险的倾向,那个孩子为我们演示了结果。孩子之所以变成这样,就是我们成年人感应给他们的,罪恶的根在成年人身上。自私是万恶之源,自私有很多表现,自私的结果五花八门,太多了,我都不想举例。
    有人说,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教育或错误教育将导致社会沦陷,不是耸人听闻。
发表于 2019-10-30 1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个贴,我有不同的看法:有很多老师可能在教育方法上真的不适应学生;会造成学生接受知识困难,或者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不能启迪或寓教于乐;或者是性格上面可能有一些自己的个性,造成跟学生之间有矛盾。但这个可以由学生通过向老师交流,或向学校、学校主管单位,提出对老师的教学方法改进的建议。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调和,可让自己的孩子转班,或者是换学校,估计这个应该是可以做到的。但不能因为上面的任何理由,来实施违反刑法的行为,这跟上面的问题不是同一个概念。正所谓法不容情,暴力违法,就必须依法接受法律制裁,应该对违法者本人进行法律方面的教育,以防再犯。再怎么护犊心切,也必须忍痛割爱,面对现实,不然一步走错,如果再走错的话(特别是家长如有这种激进的观念来指导孩子,就会更让人担忧)会更遗憾。欢迎大家文明的进行探讨交流,抛砖引玉了...

发表于 2019-10-30 17: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很多网友激愤的发言,并不是体现的想对某一个孩子要下什么毒手,而是对最近各地多发的未成年人案的一种情绪宣泄。在现对未成年人绥靖这种管控模式下,易形成未成年人违法不能得到有效的惩处或震慑,导致该类似事件多发,常发,危害大家的平安生活,也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影响对下一代人教育的指导方向。正如,预防固然好,咱们年年都打了预防感冒的疫苗,但是年年也总要感冒。最近香港的那些激进分子天天喊着要民主自由,但是天天都在打砸烧......真正受害的还是我们老百姓自己。

发表于 2019-11-11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值得三思,学校应做充分的说明,家长也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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