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话人:
您好!谢谢你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武侯区公安分局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来信人反映,四川鼎玉集团涉嫌集资诈骗,经公安机关调查后,要求公安机关公布鼎玉案件侦办细节。
二、处理情况
四川鼎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注册,法人代表为王亚军,四川鼎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安。
2015年3月18日,工业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立即向武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和武侯区新城管委会作了汇报,并根据两部门要求进一步开展了调查,收集群众相关报案材料。
2015年3月26日,投资人代表刘仲铭、刘素华、侯丽娟等人经协商后,与鼎玉公司董事长王玉安达成协议,即:将该公司位于金花辖区的“上风港时代广场”里价值7300万元的电影院抵押给投资人,并网签备案在3名投资人代表名下。截止目前,已有2800余万元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对部分投资人进行了清偿。
2015年9月10日,投资人代表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关于“鼎玉财富”P2P网络借款平台债务案件暂缓立案的申请》。故受理报案到立案会历时两年。
2017年2月24日工业园派出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调查,提取了工商资料及其它材料,刑侦副所长张海多次传唤王玉安到所,敦促其同投资人尽快达成退赔协议,早日清退。
2018年11月5日,在武侯分局、工业园派出所的见证下,经投资人代表刘仲铭、赵涛、蒲国栋(受委托的有140余人)与王玉案多次协商后,签订了《关于上风港影院出租权益转让协议》。
2019年7月中旬,侯杰等9名之前通过民事诉讼胜诉的投资人,要求法院冻结影院租金,这样另外未民事诉讼的大多数投资人(即以信访人刘仲铭为代表的140多维权者)未得到影院的租金收益,就导致双方的争执,投资人代表刘仲铭也向区市信访部门表达过诉求。至今双方仍然在协商过程中。
2018年12月王玉安和维权代表侯杰、刘仲铭等人协商并承诺于2019年12月以前清偿所有受害人资金。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共同签署的文件(成公〈2015〉100号的通知纪要),暂未对王玉安采取强制措施。故公安部门未有侦查不力,不作为的情况。
工业园派出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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