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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实施强暴时拍下照片要挟女孩勿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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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5:43 | |阅读模式
两名男子实施强暴时拍下照片要挟女孩勿报

本报讯 两名犯罪嫌疑人强奸被害人时拍下视频和照片,并以此要挟不许报警,否则就将内容散布到网上。

自以为抓住了被害人的软肋,不曾想这些东西如今成了指控犯罪的最有利证据。

     一个电话

将女孩骗到宾馆

朱建平、包聪聪均是东阳本地人,高中毕业后两人就一直游手好闲。

9月1日,感觉有些无聊的嫌疑人想找个女孩子玩玩。从朋友处要到被害人何某的手机号码后,嫌疑人包聪聪立刻打了过去,并声称认识她,让她马上到某宾馆410房间,称有重要事情商量。

没有戒心的何某赶到了宾馆。

到宾馆后,何某发现两人形迹可疑,试图逃走,朱建平一把就把何某推到了床上。

受到惊吓的何某大声呼救,包聪聪见此情景,立刻捂住其嘴巴,并威胁“再不乖乖听话,马上用刀捅死你,或者把你从楼上扔下去”。害怕的何某不敢再反抗。

施暴时

拍下照片作要挟

在朱建平实施犯罪过程中,包聪聪突发奇想拿手机来摄像,拍完后威胁被害人“如果报警就将视频传到网上去”。随后包聪聪实施犯罪时,朱建平也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以作要挟。

两天后,何某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在男朋友陪同下终于走进了当地派出所报案。随后,公安民警让何某打电话给两名已回乡下的嫌疑人,“事情已发生,你们总该请我吃个饭吧!”自以为事情顺利解决的两人赶到东阳,被埋伏在旁的民警抓个正着。到案后,两名嫌疑人拍摄的视频和照片均未删除,曾经的要挟工具最终成了指认自己犯罪的铁证。本报通讯员 朱姗姗 韦珏琦 本报记者 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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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8:33 |
[em52]

发表于 2009-11-13 2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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