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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剑阁县国土、交通以及羊岭政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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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0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剑阁县国土、交通相关以及羊岭镇政府,近两年修建村与村水泥公路,政府投资还是纯农民集资,侵占农民耕地有没有赔偿,该不该赔偿,村委会答复农村占耕地没有赔偿(灵泉村委答复的),个人认为是没有根据的。有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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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剑阁网管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5日发表了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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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2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1月1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剑阁县网信办

发表于 2019-11-1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经核实, 2017年灵泉村规划新建1组至村委会道路,解决该村一、二、三、九组320余户930余群众到村委会通行难问题,2017年5月经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决定通过,该道路需占用张学龙、李云钊等12户农户山坡及耕地,灵泉村委会与涉及农户逐户协商占用山坡及耕地问题,农户均表示支持公益事业,不需支付补偿费用等,并且签订了《不需补偿费用承诺书》。其中占用张学龙窑儿岩耕地1.02亩(确权后面积,当时已撂荒7年左右),当初灵泉村委会与该户协商时,该户表示支持公益事业,不需补偿(有电话录音),并与该户签订《不需补偿费用承诺书》,现张学龙母亲李金华要求补偿。据此情况,经羊岭镇及灵泉村两委商议决定,一是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决定是否补偿占用山坡及耕地费用;二是由灵泉村委会调整相应土地面积给张学龙,目前正在进一步协商解决之中。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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