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塔水张秀春

[群众呼声] 毁灭证据,枉法判决,还有良知吗?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0-1-20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虎灭蝇是勇士

 楼主| 发表于 2020-1-30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纠错案,别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楼主| 发表于 2020-2-20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有人失控于法律,必将给人民带来灾难。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群众蔡凌华、张秀春的物权被官商侵犯案案号见下图1;




 楼主| 发表于 2020-2-2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楼主| 发表于 2020-2-27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9-11-12 20:02
希望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错案..

感谢您留言,祝您吉祥如意!

 楼主| 发表于 2020-3-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9-11-12 20:02
希望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错案..

感恩转发帮助!祝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20-3-7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到处都有吧

 楼主| 发表于 2020-3-19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9-11-12 14:14
原告答:“一张笔记本纸上写得乱七八糟,并且纸上有15行购房人姓名,为何只有第8行的任治斌、第14行的蔡凌 ...

我必须争取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0-4-21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摘录;《法官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第四十八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
法官惩戒委员会由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半数。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省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
另外, 造成案件审理结果错误的主要原因,也不一定都是故意过错,也有对法律理解的偏差,或者是新证据提交等原因,这样就需要区别对待了。但是如果是主观故意,那绝对不能手下留情呀!

 楼主| 发表于 2020-5-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件人:"scgyssxf"<scgyssxf@163.com>;
发送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 上午8:56
收件人:"秀丽春天"<1066692697@qq.com>;
主题:Re:回复:四川绵阳市安州区公民张秀春呼吁:社会需要正义,群众需要良知
您好,来信收悉。您的情况已向绵阳中院信访工作人员反馈,请配合当地妥善解决。谢谢关注。
         收件人:"秀丽春天"回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外网邮箱发件人:谢谢您!当地是忽悠,不办实事,不解决问题。
         毕竟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监督权。当事人如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申请再审,以及继续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我的物权被官商侵犯、住房被强盗霸占案,明明是一审,二审法院对本案件审判错误。
         另外,您院于2019年5月27日受理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川行申232号还在审理中吗?本案的行政再审申请书见@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公民张秀春  在微博发布的头条文章:《无法分子橫蛮无理“死猪不怕开水烫” 还民的合法住房》。从盘古开天地至今,本案第三人在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振兴街和华兴街都根本没有一层楼自建房。事实是2001年,本案第三人霸占了申请人在塔水镇华兴街41号住宅楼1单元1楼2号的住房,这套住房是申请人于1998年5月30日向塔水镇人民政府全款购买的,安县人民政府于1999年12月16日给申请人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第三人霸占了申请人的这套住房后,申请人一直在诉讼,申诉维权,本案被申请人于2017年11月3日,把第三人霸占申请人的这套建筑面积为65.3平方米的住房,给第三人发放了建筑面积为86.16平方米一层楼自建房不动产证,宗地图也是乱画的,简直是乱作为。一审的裁定书乱写......二审没有开庭审案并抄袭一审的裁定书枉法裁定........恳求您院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川行申232号案。

 楼主| 发表于 2020-5-1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水张秀春 发表于 2019-11-12 13:53
百姓原本有许多维权方式,可上访可网络可诉讼。但由于诉讼这条路太难,百姓往往不愿意选择诉讼或者停止诉讼 ...

希望法院起动程序,纠正错案,维护宪法,维护公平,维护在会秩序,维护公信。
发表于 2020-5-22 14: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有礼就有理,无礼就没有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6-1 15:55
脑壳乔了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