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料!笑料!“官告民”败诉!
2018年,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安岳县政府委托第三人房地产公司强拆林信建的住房的行为违法。
县政府不服,将原委托的强德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换成博鉴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向省高院上诉。也就是人们说的“官告民”
可笑的是,律师和政府领导,就连高院的门都没有进去到,更没有见到审判法官,政府就输了。
高院书面通知,要求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胡代国提交书面答辩状。
胡代国认为,自己在一审的代理词中: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不再需要答辩。
因为,一审法院完全支持了胡代国的代理观点,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判决县政府委托第三人强拆原告林信建的住房的行为违法,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判决客观公正,没有任何错误,是铁案。
所以,胡代国写了答辩状,也没有邮寄给高院。
当然,法律规定,被上诉人不提供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正因为这样,四川省高院通过书面审理,2019年11月4日,直接判决:驳回上诉人安岳县政府的上诉,维持一审资阳市中院的判决。
这是安岳的又一笑料。为什么公民胡代国代理老百姓“民告官”能胜诉?为什么律师们代理政府“官告民”反而会败诉,这难道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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