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晚上9-10点,在纳溪区瓷厂路段雨污分流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未设标志,未打围和拦,当晚由于下了小雨,路面看上去都是湿的,施工方倒了混泥土未打围,导致我的车子陷入混泥土里,造成车子损坏。2019年11月11日找永宁街道办事处帮忙协商,2019年11月13日永宁街道办事处回复施工方拒不赔付,2019年11月13日又将此事向城建大队汇报,请求贵部门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帮忙协调,该部门工作人员在我事情原委都没有说清楚的情况下就直接告诉我,他们不管,喊我自己去找施工单位,他们那里不是什么都管的。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问: 一、遇到问题,老百姓应该找谁 二、在公路上施工为什么没有设标志,没有拦 三、那么明显的安全问题为什么没有处理 四、既然是民生工程,安全这方面怎么留有这么大的缺口 五、向主管部门反映了此事,为什么说不该他管,安全问题政府部门为什么不协调,喊我自己去找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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