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 次,生动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在反腐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权力滋生了腐败,究其原因,就是监督体系不完善,反映出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弊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是应该要为人民服务,而权力是把双刃剑,要想充分发挥权力的作用,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既保障权力正确行使,又确保权力高效运行。 首先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要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凡是多听听群众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健全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上有对策、下有政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其次要完善制度制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震慑力。完善制度监督机制,让干部在贪腐上不能腐,提高制度执行震慑力,让干部在贪腐上不敢腐,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让干部在贪腐上不想腐。 最后要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进程。法律让人产生敬畏之心,加快反腐败立法进程,加大惩戒力度,引导干部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在面临多种形式的诱惑下,让干部紧握手中的权力,不想去腐败。 总之,要完善和健全权力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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