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永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永兴街道严格按照《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500KV山桃线一二三四线迁改工程房屋拆迁一览图》进行搬迁补偿安置工作,您系明水村10组村民佘金良的妻子,您的户籍不属于永兴街道户籍,您的图片所反映的房屋系您丈夫的兄弟佘金贵的老房屋,该户房屋已被搬迁安置,属应拆未拆的房屋,故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您丈夫与父母均有房屋,且房屋位于搬迁红线范围外,街道办领导、工作人员,该村两委和施工单位已到现场当面与您及您家人进行解释沟通和政策宣讲;如您及父母愿意进行住房条件改善,按照规划,明水村整村属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规划范围,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在政策允许、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土坯房改造等方式实现。目前,有相关土坯房改造政策,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前往您村或永兴街道具体咨询土坯房改造政策或按相关程序申请报批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
因您未预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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