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国际城被拆房屋全体业主 维 权 诉 求 书 尊敬的罗书记.何平市长.市政府其他相关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巴中市巴州区凤凰国际城被拆房屋全体业主。 今天,我们怀着极其愤怒和痛苦的心情,向你们反映巴州区人民政府主导实施的凤凰国际城项目还房一直停建,造成上千户人居无定所的情况。 2012年原防疫站片区、农科所片区、区农业局和农场片区、部分南池片区居民的住屋,由巴州区人民政府牵头,巴州区住建局承办,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由区政府派出部门公务人员与所有住户进行了连哄带骗且索要好处的协商与谈判。后与巴州区住建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将上述区域房屋全部拆除,并承诺3年交还住房,还房前由区人民政府按年支付过渡费。对巴州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拆迁工作,善良的我们给予了大力支持,因为我们当时相信政府! 住房被拆至今已经7年了,拆迁区域内的4栋商品房主体均已完工,而还房位置至今仍然一片废墟。有钱建商品房而无钱建还房,岂不是怪事?过渡费也由之前的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年提前支付,现在区政府单方面改为满半年才支付。满半年按时支付也罢,现在的过渡费满了半年甚至1年了且所有业主到区人民政府三番五次讨要都不能兑现。政府的形象和信誉何在?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誓言何在?现在的政府我们还敢信吗? 政府卖地,开发商开发,银行放贷,从中央到省、市都有明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政府和银行对开发商有监管职责,出现目前这种还房迟迟不动工的状况,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见不得光问题?但肯定不是我们被拆居民的责任? 鉴于还房遥遥无期和今年过渡费多次讨要无果的实际,我们特向市政府及相关相关领导提出两点诉求: 1 请求市政府责令区人民政府給业主们一个具体的还房时间。3年还房,还是5年还房是,还是遥遥无期?以便于我们早作安排,而不至于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苦不堪言。 2 请求市政府责令区人民政府对其拖延履行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予以改正,在还房前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过渡费。退一步讲就按现在的满半年支付,也应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支付。 我们没想因为拆迁而发财,只想拿到我们该得的,人民支持政府,政府体恤人民,没有无理的要求。老百姓善良但不可欺骗,忍让但有底线,我们全体业主绝不会坐视一生辛劳所得付之东流。为维护合法权益,防患于未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特向市政府领导提出我们的诉求,把最后的希望寄托于党和政府体恤民生艰难、为民做主上。如果我们的诉求不能得到满足,本着守法、据理、有序的维权方式,我们将无奈地选择向上一级一级维权诉求,直到进京告御状。 特此呈送,恳盼结果,不胜感谢! 凤凰国际城被拆房屋全体业主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此文本转字 三哥 辛苦你了 三哥 全体业主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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