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安县城区建筑立面风貌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县城区建筑立面风貌管理,提升小区品质,打造生态宜居江城、历史文化名城、融南发展新城,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调外机须在建筑外墙合理位置隐蔽设置并用遮饰架进行遮饰。 二、临街面禁止安装防护栏(网),确需安装的应采用内置压缩推拉式防护栏(网),小区内不得设置外凸式防护栏(网)。 三、严禁在小区内乱搭乱建。 四、未按要求违规设置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五、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17-8631670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17-863128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7-8630138(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17-8880988(县城建国土综合执法大队)。 特此通告。
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城建国土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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