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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下班途中被狗撞伤 交警:狗无路权,非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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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28
没路权敢上路? 车没路权可逮着就收车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33
狗主人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33
按律师意见处理,不管机动与非机动车,公路发生的事故与交警相关,有责协助处理!狗主人是有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人,应负完全责任,与狗无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35
实属可笑!如果有人在公路边向公路内随意抛投了物体(如石头、木棒、铁棍等)而击中了骑車的人或行驶的汽车而造成伤害,请问属不属交通事故?!因为这类物体也没有路权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40
4000工资是假的,不是说今年成都工资人均收入已经7000了么?成都工资就没有低于7000的,所以4000工资是假的,请大家不要造谣成都工资这么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49
责任在于狗的主人,在大城市里养狗,就应该有养狗的后果。这个后果应该主人成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52
责任当然是狗主人负全责,但工伤同样应该报交通部门不认定是交通事故确实没道理。也是没弄明白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应该好好学习正确理解道路交通事故怎样准确的认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5:52
狗主人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6:04
我觉得应该认定是交通事故,如果狗主人不把狗带出来溜,人就不会被狗撞了,如果主人把狗用链子栓上也不会发生这起事故了,所以交警开证明的时候应该用括号说明狗的主人是谁,这样就会给被狗撞的人申请工伤方便了,这本身也是事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6:10
狗主人应该负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6:27
我以前也遇到这样的事情,没有工伤,厂里只给了医药费,还把我扫地出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6:27
现在的人吃了饭没事干养狗,养了又管理不好,放起到处跑、拉屎拉尿,影响环境卫生不说,还对人造成安全隐患,特别是对老人和小孩。象这种情况,既然钱多养狗玩儿,还说自己也恼火,应该双倍的赔偿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6:28
所以说遛狗不带链子害人又害己

发表于 2019-11-25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在道路上的,不属于交通事故!那叫啥事故?

发表于 2019-11-2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这一辈子他都不得养狗了的!

发表于 2019-11-25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无数次,出门套索索,不听,自己的狗儿乖的很!!!
这下相信锅儿是铁打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6:55
交警应该是最懂的法律的。为什么会避开这个法律观点。这个值得交警部门思考的。责任心的问题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6:56
所有犬类都应该有牵引绳。狗主人全责,应当一同起诉小狗的主人。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7:03
养狗不是错,但因为自己喜欢狗而影响了别人的正常生活就是不对,从法律上来说,狗是没有行为能力,那么责任就应该在监护人就是狗主人。所以这个事情完全应该狗主人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每年那么多狗伤人的事件,其实很简单,反正我们养了那么多警察,协警,到处去贴条子。让养狗不牵绳也入刑,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就让协警去抓这个事情。一个月之内。街道上就清静了。

发表于 2019-11-25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让两位狗的主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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