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内江市东兴区富溪镇白马滩村的一个菇农,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份我们三社开社员大会修了一条土胚路,我在今年十月十二号在拖四吨多玉米芯回家途中,遭到了我们村文书的家人进出两次拦车之后,为了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我给政府的信箱留言,希望能让道路畅通,就因为我给政府的信箱留言,我们村的书记让我不要影响和谐社会,这顶帽子给我扣得倒挺大的,就因为当初我对修路的线路提出了异议,我拖四吨多点货物被说成了重载车,书记让我最好不过这种重载车,更有甚者,我问及书记这条开过社员大会,由各家各户出钱,出地,还占用了我们三社集体的公有土地修的土胚路,是否是三社集体的公益时,我们的书记说不是集体的公益,我又问这条土胚路那是私有的吗,书记说不好鉴定,还说开社员大会一事一议决定修路 不作数 。我想说,这条经过三社开过社员大会,由社员出耕地,出钱,还占用三社集体公有土地修的路,装四吨多的货车都不能通行,还说现在还不是三社的公益,哪家私有又不能鉴定,那么这条土胚路还有存在的价值吗。我想说还我耕地,还我畅通无阻的乡间小路。又有谁能给我们这种无助的小农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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