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此次会议通过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专门一章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这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相互协调、运行顺畅,才能保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