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表
蓬安县中医医院,蓬市监处字(2019)3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使用劣药, 1、没收抽检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山药”208g; 2、没收违法所得222元; 3、处罚款510元。 2019/10/28
蓬安县鑫海宾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警告、没收涉案物品、处罚款, 1、没收无生产日期的姬松茸80克; 2、警告; 3、处罚款5000元。 2019/11/7
蓬安车站诊所,使用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白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七十四条,处罚款8元, 2019/11/7
成都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蓬安东风路服务网店,侵害消费者权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处罚款1000元, 2019/11/15。
蓬安县汇果轩水果超市,虚假宣传,《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款2000元, 2019/11/15。
四川省嘉鑫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处罚款10000元, 2019/11/15。
蓬安县百姓人大药房,销售劣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七十四条, 1、没收违法所得26元; 2、处罚款100元, 2019/11/20。
蓬安同仁医院,使用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七十四条, 1、没收违法所得273元; 2、处罚款600元。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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