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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叶朵朵

[群众呼声] 关于南充阳光大地收取“团购费、服务费、入会费”等房款外费用讨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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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钱的确交得不明不白,

发表于 2019-12-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发表于 2019-12-2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虎头6 发表于 2019-12-2 17:16
又不是阳光地产收你的钱,是冉冉房地产收你的钱!南充二手房地产公司坏的很!

你傻吧,就是阳光收的,这个冉冉就是阳光的人注册的

发表于 2019-12-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部分房开把销售外包给另外一家公司《策划》,除非你直接给房开买,那2万就是所谓的团购费,买房的时候要注意,我买房的时候就避开了,

发表于 2019-12-2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 阳光太坑人了。请有关部门给个回答。

发表于 2019-12-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去哪里了。出来说说啊

发表于 2019-12-2 2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辟巴 发表于 2019-12-2 09:49
先交了其他钱,告诉你有两万必须现金,其他钱都交了,不交这两万行吗?其他钱乜不退,谁会愿意。无良开发商 ...

就是这么个套路坑人

发表于 2019-12-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政府部门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发表于 2019-12-2 21: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 2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找宋书记不就是了。这眉山二老谁引进谁负责。不能因为都是眉山的就容许眉山贼来坑我南充人。

发表于 2019-12-2 23: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部门的人出来给个说法啊。要不找央视来曝光

发表于 2019-12-2 2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0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0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0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1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品江山也是这样的
,我交了首期款之后也交了2万现金,才签合同

发表于 2019-12-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虎头6 发表于 2019-12-2 17:16
又不是阳光地产收你的钱,是冉冉房地产收你的钱!南充二手房地产公司坏的很!

你把钱交给冉冉的,有阳光地产什么事!要怪就怪南充二手房公司,当然更要怪你自己。

发表于 2019-12-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成年人,自己要找二手房地产公司,还怪阳光地产!郁闷!!!

发表于 2019-12-3 1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虎头6 发表于 2019-12-3 10:39
你把钱交给冉冉的,有阳光地产什么事!要怪就怪南充二手房公司,当然更要怪你自己。

钱是在售房部交的,阳光就该负责

发表于 2019-12-3 10: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中心城开发商售楼部说交一万抵三万,缴二万抵六万,这完全属套路,已缴了一万或二万的业主,都是要求用现金支付,阳光中心城开发商售楼部并没有主动开增值税发票,只是开收据,而且用的不知名的公司开的收据,收据有的写的是“团购费”“入会费”“服务费”,在业主拿到商品房合同时,发现总房款并没有包含这一万或二万元,这完全脱离税务监制,一个合法的企业不应该去逃避这样的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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