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有风景还要有文化。文化不仅仅是情调,也是民生所依。文化包括政府的公平与博爱,当然也包括基本的诚信与道义。美丽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房产商的投资与获利。对任何地方政权,爱富人,爱投资人都顺理成章。经济由此获得发展,百姓不再心存芥蒂。如能留点尊重、诚信和怜悯给平民,则善莫大焉。
四.平民之痛
2008是举世震惊的一年,温江房地产也陷入萧条。为救开发商于困局,区政府发文公告全社会,鼓励温江购房。政府文件历历在目:
http://www.chengdu.gov.cn/GovInfoOpens2/detail_ruleOfLaw.jsp?id=da5kRmzFrm7kXzZ1wtiI
2008年6月29日,温府办发〔2008〕59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及相关行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
十二、放宽户籍准入限制
对购买70平方米以下(含70平方米)住房的非温江户籍人员,每户可迁入3名常住户口;对购买7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非温江户籍人员,可迁入5名常住户口。迁入人员必须是购房者的直系亲属,成人则需是已经参加社会保险人员。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的适用时间界限为:本意见公布之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意见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入户门栏降低,温江遂成平民置业优选之地。住房售出,开发商解困,政府功德无量。然购房者家财耗尽,成为温江业主之后,却陷入白日噩梦。请看2009年区长信箱的一例答复:
177241 关于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事宜
http://www.wenjiang.gov.cn/MailBox/detail.asp?ID=177241
来信人姓名: 市民 来信时间: 2009-07-07
来信内容: 2008年6月29日区政府出台(温府办发【2008】59号)《意见》明确规定“对购买7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非温江户籍人员,可迁入5名常住户口”。我于2008年8月按揭购买了一套74平方米的商品房。近日在办理3名户口迁入时,公安局户籍科却告知只能办理2名常住户口,原因是未达到成都市人均住房面积。这与《意见》内容相背。请给以明确答复。
回信人: 管理员 回信时间: 2009-07-08
回信内容: 热心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入户问题,具体政策的前置条件是: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你购买的74平米的住房,如要迁入3位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为24.67,故不符合迁入3名的条件。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区公安分局,咨询电话:82740942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民现在何止“热心”,他们已心如水煮。政府发文,为何不告知有此“前置条件”?夫妻一孩基本国策,吸引购房政府承诺。然家财耗尽,却换得骨肉分离,痛哉。
70 除 3 大于27.89,71除 5 也大于27.89,此题算术之难,足以困死陈景润。然而真正悲惨的是,平民买了温江房产,才知计算此题的代价,是自己的半生积蓄。
系列短文,未完待续。
【温江宜居缺什么】系列发布的短文,保存于如下博客地址: http://vilahome.blog.sohu.com/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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