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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宜居缺什么(十三) 缺位的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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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对城市的有效管理是宜居社会的基本条件。规划、城管、环保、房管各机构的有效配合,是维持民众正常生活的重要保证。温江区政府是否在意识和组织上做好了管理一个现代城市的准备,要用居民的切身感受来说明。


十三.缺位的城市管理


居民对宜居的幻想,很容易被政府的缺位管理打破。留给他们的,是花尽积蓄,购买房产后的烦恼,以及求之不灵的困境。棠湖-柏林小镇,一个令人神往的德式风情社区,没有人会想到如此优美的楼盘,将会遇到怎样的困惑。现将区政府网上信箱对居民的答复原文照抄,看看发生了什么。


179849 加工厂扰民

http://www.wenjiang.gov.cn/MailBox/detail.asp?ID=179849


来信人姓名: 李显省 来信时间: 2009-08-04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泊林小镇的住户,4个月来,对面安置小区菜蔬一组三栋6,7,8单元一楼住进了两个加工厂,一个是(天怡)矿山机械厂,一个是矿石厂,一天24小时不停地在加工,机器切割加工的噪声轰天,特别是天怡矿山加工厂,深夜里在屋前屋后都在加工,我们无法入睡, 严重影响我们工作和生活。我们不懂, 难道温江的街道两边可以办加工厂?特别是生活小区可以办机械加工厂?我们盼望有关部门能够管一管,还我们一个安宁的居住区。谢谢!


回信人: 管理员 回信时间: 2009-08-19

回信内容: 热心市民:你好!

经调查,情况属实。区环保执法人员要求福建诚辉石材加工厂调整作业时段,夜间禁止生产作业,同时积极采取隔音措施,消除噪声污染,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江公务员们并没有回答投诉人提出的问题。他们的处理对象与居民投诉的对象也不对应。居民既然投诉,想来看一下工厂牌子的能力还是有的。


即便如公务员们所说,这是一个石材加工厂。在居民区和根本没有按照厂房标准设计的民房里,谁会相信这些表面的要求能解决问题呢?噪音、粉尘、工厂、民房、商品房小区,这幅不和谐画面的代价,是百姓安居的破碎。


而真正关键的核心,是这些把民房当车间的污染企业,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手续。倘非如此,关闭查办就是。而这些手续,同样是政府部门批准的,虽然批准的可能是另一个部门。


温江宜居,美丽家园,愿温江百姓得安居。。。



系列短文,未完待续。


【温江宜居缺什么】

系列短文,陆续发布,保存于如下博客:
http://vilahome.blog.sohu.com/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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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句俗话说得好:见过牛B的,但是没见过这么牛B的。各位看官,看看哈尔滨道里区新农镇的牛B镇长潘洪发。

   

      一个偶然机会,女子与哈尔滨道里区新农镇现任镇长潘洪发相识,这位镇长大人多次声泪俱下的以“感情不合、尽快离婚、真心疼爱。。。”等一切能让女子动心的措词为承诺,在潘镇长的软磨硬泡中,年轻女子屈服于他的“淫威”之下。


      潘镇长的妻子得知此事后,几次三番聚众去女子单位大闹,据说当时的场面混乱到不可控制。2009年5月26日中午在一位40岁左右中年妇女的带领下,有人擂鼓一样敲响了年轻女子的家门。女子居住的小区里多出了一辆白色无牌照面包车,面包车里坐着几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看那流里流气的装扮就知道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那几个人轮流着寻问小区里的居民,寻找着年轻女子的踪迹。端午节的前一个晚上,那辆车在年轻女子家楼下整整蹲守了一夜。。。6月16日,有人以“侦探”名义给年轻女子打电话,说是接受了潘洪发的家属,一个姓杨的人委托(潘洪发的妻子叫杨春艳),对方称“杨氏委托人”支付万元,要求侦探满世界找寻该女子,见到踪影就“把年轻女子给撕了”,声称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将该女子赶出黑龙江省。在潘镇长的妻子疯狂的同时,潘洪发又派出了自己的亲娘舅宋伯秋(年轻女子并不认得此人,此人自称是潘镇长的亲舅舅,受潘洪发的委托)找到年轻女子的家长,并声称拿出一万元,以此了事,在女子拒绝接受这万元大钞的情况下,镇长大人的舅舅放出了狠话:你们家来多少人,打回去多少人,我们家就这态度,你们家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大不了通过关系给我外甥再平级调动,仍然是科级干部。。。


       笔游至此不仅想问:潘洪发的家人如此嚣张,是因为有“镇长”为其撑腰吗?潘洪发的老婆,有恃无恐,是因为她的丈夫是“镇长”吗?难道政府给出的权利就是让潘洪发为其家人的打、砸、劫、抢提供便利和保护的吗?组织上安排潘洪发担任“镇长”一职是给他的特权吗?


        事发后,潘洪发和他的老婆分别找到哈尔滨道里区新农镇党委书记王清利和主管乡镇工作的哈尔滨道里区张明杰副区长。然而,两位主管领导并没有积极处理此事,某领导竟以威胁的口吻要求年轻女子将贴子无条件清理掉。


        潘洪发是一个能够履行民事和刑事责任的公民;潘洪发是一个弃规章制度于不顾的干部。潘洪发利用工作便利的优势,欺骗感情,玩弄女性,纵容指使家人疯狂的伤害被他遭踏过的年轻女子,这种“始乱终弃、道德败坏、处心积虑、伤风败俗”的领导怎么还能容许他混迹于公务员队伍中?难道这就是党和人民需要的 “干部”吗?是谁给了此“官员”组织黑社会势力打击他人的许可???这样的“领导”、这样的“干部”、这样的“镇长”,能够真正的为百姓服务吗?党一直都要求所有的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此种干部带给人民和社会的究竟是什么?


      从潘洪发的为所欲为、欺上瞒下、不闻不问、纵妻行凶这些细节来看,这位镇长大人至少是目无法纪,没有诚信可言的。就是作为一位普通公民,恐怕也是不合格的。不知道这位镇长工作起来该是怎样一副情景,其领导作风又是如何?这样一个人居然当了镇长,而且在相关领导得知此事的情况下仍然当得稳稳当当。潘洪发究竟何德何能?官至“镇长”?是谁提拔的?依据的什么标准?

 

    别说,这位镇长大人还真是够“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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