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专门一章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完善监督体系,将权力放入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出台各项顶层方针政策。基层单位一定要认真观察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方针政策。 紧盯重点单位,基层监督应该抓住与群众密切相关、权力集中、资金集中、问题集中的行业领域,以这些行业领域单位为重点,集中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职能作用。 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广泛采用媒体监督、社会群众监督等方式,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建立群众反映必反馈处理结果的机制,增加群众监督参与度,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