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王小小LZQA

[群众呼声] 一品江城交两万元不计入房款玩套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3 17: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相关部门处理,为老百姓讨回公道,谢谢
也希望阳光集团负责人主动给予处理,希望阳光集团能给南充带来真正的阳光

发表于 2019-12-3 17: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阳光.一品江城的业主也是同样的遭遇,希望政府能帮我们讨回血汗钱

发表于 2019-12-3 17: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2019年七月在嘉陵区一品江城按揭贷款买的一套房子,当时听销售人员各种吹捧,毫不考虑的交了两万订金,销售人员说的是6700一个平方,房子总价是66.0754万元,结果到正式签合同的时候,我预交的那两万块钱是服务费,不记入房款总价,这个事先销售人员并没有告诉我。迫不得已最后还是认了这两万服务费。要知道这两万块钱对我来说是什么概念哟,我离异而且一个人扶养两个孩子,现在越想越难受。我通过新闻媒体才知道这个是违规收费。我也了解了和我一起在一品江城买房子的基本上都是被这样骗了两万服务费,希望有关部门彻查,还我们的血汗钱。

发表于 2019-12-3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南充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了商品房阳光一品江城,在购置过程中销售说交1万抵3万,交2万抵6万,所说交1万或2万为订金(销售员称诚意购置金),称不交此款无法购置房屋,业主们大部分都交了此款,销售员称签到合同时候需带2万现金,在签完合同后发现2万现金未计入合同,得到是一张其他公司的收据(服务费、团购费、入会费等),而且无发票。
经电话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为盼!谢谢!

发表于 2019-12-3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受害者    老百姓的钱就这样落入羊口了  啃点连渣都不剩     本来买房是好事    心想这 有房了 就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   可这些开发商  就想着法来骗我们这些血汗钱    所以望有关部门帮忙讨个说法   给个公正 明确的答案

发表于 2019-12-3 17: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17: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按揭办理成功后,售楼部把预售合同和补充协议都寄给我,我发现很多在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的条款怎么突然就出来,很多都是霸王条款,都是开发商单方面的,这种行为我真的一头雾水。而目前七桥也没有通,所谓的南高也只是开发商给我们消费者画的一个大饼。我真不知道像这样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的开发商是怎么在南充站住脚的。

发表于 2019-12-3 1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很早之前就想买房。但是自己也是一个2000多一个月的未婚女青年,不过在父亲的支持下,还是在五一的时候看房,因为都是农村出身也没懂房子的事所以很多东西也不懂,而且房价被推的很高怕错过了时机,就还是有点匆忙,在南充嘉陵看了一天房,其实也没看上这个房,不过因为市场乱像,默认瞧不起用公积金买房的人,所以一整天我们都在受到顾问的白眼,而且还在三小那个楼盘和顾问吵了一架,顾问居然在我们面前直言不讳的说:我看你公积金在哪里买得到房子,不过事实证明的确是这样的很多楼盘都是这样区别对待了我们,而且我们的资金不足,所以最后选择了一品,不过去的时候没有好楼层选择了所谓的特价房,可是后面才知道也没便宜,而且还知道其实81和89的套内面积一样,而我就多给了这么多 因为迫于想用公积金所以也默认了团购费两万,而且还不知情是不计入房总价,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家庭,没一分钱都不容易。希望以后得房市场不要再这么乱套,希望政府好好监察一下。买一套房真的不容易。

发表于 2019-12-3 17: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一品江城买了房,也交了2万团购费,无良开发商。

发表于 2019-12-3 17: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对于每个家庭都是很重要的。而现如今社会我们想拥有一套房子却不容易,运气好的负债累累买了一套房子,却终身成为房奴但是至少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运气不好遇到政府监管不力,资金链短,房子烂尾,也只有守到一个烂尾楼还不能住进去不能闹事,有的人因为新房烂尾该结婚的结不成婚。有的人因为烂尾一病不起。我们努力赚钱负债累累想拥有一套房。为什么就不能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合法合理的渠道途径交易,为什么就默认了这种社会乱像,真的引人深思,两万块大多数都是知道但是却无奈。

发表于 2019-12-3 17: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南充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了商品房阳光一品江城,在购置过程中销售说交1万抵3万,交2万抵6万,所说交1万或2万为订金(销售员称诚意购置金),称不交此款无法购置房屋,业主们大部分都交了此款,销售员称签到合同时候需带2万现金,在签完合同后发现2万现金未计入合同,得到是一张其他公司的收据(服务费、团购费、入会费等),而且无发票。
经电话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为盼!谢谢!

发表于 2019-12-3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辛苦苦一个月挣几千元,花几代人钱,还要借一笔外债,好不容易凑了个首付款,买个房还被开发商随便设立几个空壳公司,巧立名目违规收取两万元。20个楼盘数万的业主,涉及多少团购费、入会费,金额之大,让人咋舌,面对大量老百姓的投诉,相关部门是否应该暂停涉事公司其他楼盘网签,积极调查?希望政府能主动作为,敦促涉事企业能退还老百姓血汗钱。也希望涉事企业能主动积极面对,毕竟赚着南充人民的钱,还做着坑害南充老百姓的事,给自身带来影响,也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给南充抹黑。

发表于 2019-12-3 18: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18: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

发表于 2019-12-3 18: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1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南充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了商品房阳光一品江城,在购置过程中销售说交1万抵3万,交2万抵6万,所说交1万或2万为订金(销售员称诚意购置金),称不交此款无法购置房屋,业主们大部分都交了此款,销售员称签到合同时候需带2万现金,在签完合同后发现2万现金未计入合同,得到是一张其他公司的收据(服务费、团购费、入会费等),而且无发票。
经电话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为盼!谢谢!

发表于 2019-12-3 18: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 18: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交2万抵几万,发票上是没有这笔费用的

发表于 2019-12-3 18: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南充市阳光大地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了商品房阳光一品江城,在购置过程中销售说交1万抵3万,交2万抵6万,所说交1万或2万为订金(销售员称诚意购置金),称不交此款无法购置房屋,业主们大部分都交了此款,销售员称签到合同时候需带2万现金,在签完合同后发现2万现金未计入合同,得到是一张其他公司的收据(服务费、团购费、入会费等),而且无发票。
经电话咨询房管局,房管局明确提出:不可以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或“团购费”。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经过我们不断的投诉,但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于2019年9月2日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刊登索引号008751386/2019-00024, 现申请退还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
望相关部门彻查阳光中心城胡乱收取老百姓血汗钱的事实,早日将血汗钱退还老百姓,为盼!谢谢!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