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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维权:简阳市供销社恶意霸占我的合法房产多年[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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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维权
简阳市供销社恶意霸占我的合法房产多年

尊敬的简阳市纪委领导,你们好:
大致事件:
我叫付马,2008年,简阳市人民医院因扩建综合大楼,拆迁付马总面积约331.48平方米的房屋,市拆迁办以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名义,与付马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约定:安置方式为产权调换,还房面积约400平方米,互不补差,安置还房选择在简城镇正中街供销社电梯楼2层临正中街。因为这个二楼楼梯被封住,此二楼一度沦为空中楼阁,无法进出上下,直到2012年9月由钟世斌副市长主持,由简阳市征收补偿局协调,由简阳市人民医院垫支,为付马这个二楼房产专门修建一个钢架楼梯,并在《交房协议》专门注明签字盖章证明此楼梯可以供付马长期使用、维护和管理的权利。
此钢架楼梯建成后交付付马,付马为保证楼上及此钢架楼梯的安全,自己出资将这个楼梯进行简单装修,铺设了地板砖并安装了卷帘门和门锁。但是因为房产证还没办理好,不能进行经营或者租赁,所以此楼梯处于长期关闭状态。我因为长期在成都工作,所以关于此房产的问题大部分都是由我母亲来奔走。

矛盾产生:
具体时间忘记了,有一次我母亲路过这个二楼的时候,发现此楼梯卷帘门被撬开,卷帘门大开,一问附近的人,说的是供销社员工晚上来撬的锁,并占用来出租给其他人开了房产中介,付马拿着政府签字盖章的《交房协议》和交付楼梯的手续去找房子里面的人员质问,被无视不理。
付马又拿着这些手续去城中派出所报警,但是警察说的此房的房产证之类的手续没有拿到,仅靠《交房协议》他们不予受理。

矛盾激化:
某一天付马刚刚和老婆去简阳南门买了菜刀回家路上,看到这个楼梯的卷帘门的门锁居然被完全撬开,锁已经不知所踪,付马当时情绪失控说的要把这个自己安装的卷帘门拆了,于是就拿着菜刀开始拆卷帘门。然后供销社小区内出来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就过来骂付马是“神经病”,付马说“这个卷帘门是我安的我想拆就拆。”然后那个眼镜男就报警说“正中街这里有个疯子拿着菜刀要砍人”。随后那个眼镜男就不停的用胸口来冲撞付马,并大喊“你砍我撒。”付马说:“你打我一下你看我砍不砍你。”随后付马怕矛盾激化而将新买菜刀交给老婆带回家并返回报警点等警察。几分钟过后,几个防爆警察全副武装如临大敌的带上叉棍和防爆盾牌等就过来了,结果一来了解到真实情况原来是虚惊一场。
警察领导一来看到就明白了,说这个房子和楼梯有争议他们是知道的,希望我们别冲动和平解决,付马表示只是在拆自己安装的卷帘门并没有其他任何想法和做法,但是这个眼镜男也明明知道付马不是神经病,却谎称付马是神经病要砍人来虚假报警,浪费警察的人力物力无效出警来达到自己丑恶的目的。

事态升级:
付马当时想着息事宁人,暂时不予理睬他们的这些做法,专心的跑此房产的手续,终于等到2019年11月20日,付马拿到不动产登记证等合法的房产手续齐全后再来理论这个争议。但是却发现此楼梯的楼下通道付马出资安装的卷帘门已经被整体拆除,里面居然住了人,而且有家具准备长住的样子,而且付马房产上楼的楼梯被堆满南瓜冬瓜纸箱等挡住,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挑衅。付马母亲对里面的住户说这个房产属于付马,里面的住户说“你们当年报警都没解决下来那这个肯定是属于供销社的”。付马母亲拿着房产证和交房协议等政府盖章的手续去找供销社要说法,供销社领导不愿意看我们出具的任何手续,并告知他并没接到任何电话说这个楼梯口不是他们的。

坚决维权:
我付马作为此房产和此楼梯的拥有者和使用者,拥有《不动产登记证》等合法手续,拥有政府签字盖章的《交付协议》证明此楼梯的使用权,却被供销社的员工进行恶意的三番五次的撬门撬锁拆门堵门,我作为一个正值壮年的业主决定先礼后兵,首先通过政府进行维权。
1、 我这个房产长期挂着租赁的条幅,供销社员工不可能不知道我的联系方式,就算他们认为这个楼梯是他们所有或者是他们也拥有使用权,他们为什么不采取协商的方式,而直接撬门撬锁换锁换门?供销社的说法是这个占地约十多平方的楼梯占用了他们约2平方,有约2平方的产权发生重叠,所以他们理应分一大半。
2、 当时修建这个楼梯的时候,红建集团和国税局和我的父亲付德文签订三方协议,并出资6万获得了此处修建楼梯的权利,楼梯建成后钟世斌副市长在简阳市公安局会议室和付马签订《交房协议》的时候明确说明和注明虽然此楼梯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等手续但是楼梯整体使用权归付马所有,参会人员还有原简阳市拆迁办两名领导。奇怪的是此楼梯建好后,供销社居然过来抢夺和霸占。
3、 当年劲霸男装租供销社的商铺开店,因为和供销社产生争议,供销社也是唆使一群供销社职工对劲霸男装进行长期的静坐堵门不让顾客进门不让劲霸开门,活活的把劲霸男装赶出简阳,现在又想用同样的招式来对付我这个合法业主。
4、 简阳市供销社的上级单位是简阳市政府,也属于国务院的一份子,也是有党支部受党领导的,但是供销社是仗的什么势是受谁的领导和指示?有争议不商议,而是采取撬门撬锁换门换锁强行住人杂物堵门这种下三滥的流氓无赖行径。难道党的光辉照耀不进供销社这片黑夜?
5、 我只想做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老百姓,但是供销社作为一个集体作为一个国有事业单位,却三番五次的挑衅、试探、蚕食、强占,视《物权法》为无物。按供销社的说法就是,警察没说这个是楼梯和楼梯间是付马的那就一定是他的,没有上级部门领导给他们供销社领导打电话说明那我的物业也是他们供销社的,所有的包括不动产登记证和政府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律不看不理。拥有这种强盗逻辑的究竟是国有集体事业单位还是一群占山为王的团伙?

我的诉求: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那说的是古代乡农之间争夺田垄或者屋檐的事。但是现代,神圣主权不容侵犯:钓鱼岛虽小,南沙群岛虽远,但是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理,这个楼梯和楼梯间,如果是我的那也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是我的我坚决拿回来,并要求供销社赔偿这么多年的楼梯间出租产生的费用和非法撬门撬锁损坏我门锁的费用,并给予一定的心理损失补偿。当然如果不是我的我肯定不再争夺并努力搞好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并请求政府为这个刚赔付予我的这个二楼商铺重新做一个无争议的楼梯通道。
这个不是我和哪个个人的纠纷,而是由政府领导的供销社和我的纠纷,所以请求政府机关进行协调,明确此楼梯的实际归属权和使用权并落实到文字文件,如果政府不理,那我就报警,如果报警也不理,那我就带领我的亲戚们进行武装争夺,也许会发生流血甚至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如果确实争议无法解决那么我会用混凝土来把楼下这个空间封死也不会在心头扎一根刺。

我请求政府能够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而不是说是交付予我房产为我专门修建的楼梯但是却产权混乱让我自己来打自己来抢。现在是文明社会又不是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所以文明社会应该有文明社会解决冲突的态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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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简阳市供销社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5日回复,内容见3楼。
交房协议.jpg
卷帘门被损坏锁被撬.jpg
楼梯间被占楼道被堵.png
楼梯修建声明.jpg
楼梯占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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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4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简阳市供销社
发表于 2019-12-5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付马):
您的贴文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8年,相关部门交付给您父亲付德文的拆迁还房在简阳市正中街国税局宿舍二楼,当时上楼楼梯在单元楼道中,后来上楼通道被封,无法通行。
为解决您们出行问题,后经多个部门协调:拆除供销联社大院门卫室,由四川省简阳市红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原地新建钢架结构楼梯,提供给您们使用,楼梯底层楼道作为供销联社大院150余户住户的门卫室。自楼梯搭建好后一直由您们自行管理使用,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阻扰。
如您认为有争议,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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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6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上面可是有照片的,我装修的地板砖,我安装的卷帘门和锁,直接撬门撬锁进去,好威风好霸气!就像我买一箱牛奶提不起了放地上歇一下,然后某人过来提起就走,我想要回来还喊我去证明牛奶是我的,还喊我去走司法途径,这逻辑真牛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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