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贵已基本走得了 生活能自理应当重新作鉴定
2010年7月11日,伍永碧、肖凯(现已死亡,其妻为李显碧)与范文国签订《云峰寺庙建筑工程合同》。2010年8月8日,在云峰寺庙的修建过程中发生事故,建筑工人马云贵在施工中梁断裂摔下身体受伤。2011年5月23日,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2011)九法民初字第668号民事判决:范文国、伍永碧、肖凯连带赔偿马云贵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501898.03元。 然而,桑家美与范文国于1979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2010年8月17日,双方在九龙坡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2013年11月6日,双方在九龙坡区民政局又办理了登记结婚;2013年11月8日,双方在九龙坡区民政局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马云贵向九龙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桑家美建康权纠纷,一审判决驳回起诉,马云贵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仍然驳回上诉,马云贵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4月2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民再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7347号民事判决书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15)九法民初字第03109号民事判决;桑家美对范文国所负担的马去贵的债务501898.03元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6627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强制桑家美已交纳被执行情况为:2014年12月16日67482元;2019年3月29日500元;2019年4月29日300元、2019年5月700元、2019年5月31日700元、2019年7月5日500元、2019年7月31日500元、2019年8月14日675元、2019年9月27日500元、2019年10月31日500元、2019年11月29日500元。 加上其他人已赔偿的,现还有100000元左右未赔偿,应由伍永碧、李显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而且,现马云贵已基本走得了,生活能自理,应当重新作鉴定后,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决。
桑家美 二0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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