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現代网络,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一些几年前看似不可能的疑难案件,現也可轻松而解。如早已实施的实名制的手机,登机、动车,宾馆等,可只用身份证号码,(更甚还可监控、刷脸等),可分分钟找出那些当事人,被告(查询被告当前地址,电话号码,并发通知等)。当然对权利机关(如公检法)更是易事。 因于此,本人今年2019.3月起,曾对一桩“约”20年前,西昌市法院判决胜诉(1998西经初字第17号),并收费执行无果(1998.12.1履行通知书)的案例,(当时“无法找到”被告)案件(見附件1),再次到该院申诉,要求追讨(或列为失信人员,限制某些行动也可,起码出出气!)。谁知,开始满口应承并接待我的市法院刘局长,在我给他地址,身份证号后,立即以各种理由反悔!什么超时了,不是当事人提出(法院打印的判决书上写明我为“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至今不予理会!(当事人无文化,无工作。生活很艰苦,所以,此案至始至终,均由我在为她打官司出庭及追讨,两院尽知。我俩也为此款无法追回而离异。)(诉状为1998.3 .25。中院抗书为:2003.6.16,应未满20年) 本来7万元,己过近二十年无果,早就作了丢失的打算!我也尽力在补贴儿女们的生活。但昨天电视見用刷脸技术竟抓回一20多年前罪犯!为此反思,作为“西昌市人民法院“的权利机关,怎么可以如此出尔反尔,对自已曾经的判决,执行文书如此不作为、乱作为呢! 事情現在看来不算大,但对老百姓来讲,20年前的7万元,应不算小数目!况属当今打击正盛的非法集资(当时有100多万元,我们只是其一),其影响力也是惊人的。 2000年后,我为此案曾从网络投书到高院,并写文上网,到博客;巜一场没有完结的官司》就是其一(附件2);凉山报2004.3.27周末版《段老师讨债》,也为此登录党报(附件3),甚至惊动卅市高层关。我写申述到州人大,州吴(敬平)书记,(有留存),张(作哈)当时为卅长,张支铁(政法委书记及卅长时),均打过电话去市法院过问,我在场;有蒋明清(副卅,分管政法)写条给中院长(附件4),肖春(現副卅长,当时卅副检查长)亲自过向,市政法委书记李元才也在判决书上批复:”请市法院尽量设法执行如此判决!……”(附件5),并由卅检提交抗拆书至卅中院复审……附件6)。 事件虽小,但曾影响很大,(因为涉及上百万的其它(金天公司)相关款项,事异时移,与已无关,不提)。 如今,要追讨我提及的此案原告:(已结案,属在逃人员)(李培松51132119***94 四川省南部县*镇*街附8号),对西昌市法院来说,简单之及!我提及此提案,是希望法院办案人员,以此案例多为老百姓作想,要多作为!用現代科技对那些可解,可破之旧案,存案,疑案,多做一些工作! (各附件不宜在此处贴出,有可处理的纪委、或好人,需要可电告,我可及时送达。13684387799) 段美贤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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