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城市巡逻员”网友: 对你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我院核磁共振平扫收费标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关于修订南充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南市物发[2005]203号)规定“中央、省驻市医疗机构及市属医院必须按照南市物费字〔2003〕106号文件规定的等级差价和上浮幅度,将医院执行上浮幅度和等级差价具体安排情况上报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备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规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 2、我院MRI核磁共振平扫收费标准630元/每部位,依据如下: (1)南市物发[2005]203号文件:核磁共振平扫收费标准为706元/每部位,以场强0.5-1T为基价,超过或不足时上下浮动10%; (2)南发改收费[2012]498号文件调降70元/每部位; (3)南发改收费[2017]761号文件调降63元/每部位。 我院核磁共振机器场强为1.5T-3.0T,按规定应在基准价573元/每部位上加收57元。我院目前执行630元/每部位。 感谢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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