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头看|占红线范围设收费停车场的小区,现在咋样了?
上月19日,四川手机报报道“小区门口人行道变公共停车场”,其中,天府世家小区红线范围的街沿上被设置收费停车场,孩子过路有盲区,非常危险。律师明确,红线范围属全体业主,经营停车场需经业主同意。对此,物管方“成都X信物业”却称停车场备案在业主入住之前。而记者从规划部门获悉,停车场备案时间为2016年,明显在2013年交房之后。
报道已近一个月了,大家关心的情况得到缓解了吗?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回头看2019年市民向本报反映的民生事件是否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解决的,难点又在哪里?
近日,记者又多次前往锦城大道,发现位于天府世家小区门外的占道收费停车场依然在营业中。此前反映的情况仍然存在。“放假了,小孩外出的频率更高,停车场有盲区,小孩跑来跑去,还是很担心发生意外。”带着孩子外出的一名家长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四川手机报的报道留言中,164楼一名为“天府世家tfsj”的网友贴出一张天府世家商业停车场的备案证书,并称:此停车场属于商业配套设施,也是按相关程序合理合法合规进行正常使用的……
对此,该小区业主张先生、刘先生及不少读者都留言称,自己就是小区业主,但物业未征求过他们意见。张先生认为,即便该停车场属于商业配套,有批文。但该区域属红线范围,物业是否经2/3以上业主同意了?名为“天府世家tfsj”的网友未作回复。
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留言称,经调查,了解到该停车区域属于天府世家商业配套区域,物业也提供出在相关部门的停车场备案证书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经沟通协调,上月29日,物业公司、地产开发公司及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统一收集意见和做好相关整改工作,锦城社区将参与见证。←记者致电该社区,工作人员却回复“我们只是受邀见证、旁听,具体情况要问物业”。
此前,小区物管人员表示,该停车场由物业代管,停车位属小区“红线范围”,属于小区业主。
近期,四川手机报再次向该小区物业公司询问事件进展,并提问“既然是红线范围,是否征求过全体业主意见?”对方表示:规划图是早就报批通过了的,然后小区业主才入住的。←但物管向业主出示的备案证书显示,停车场备案时间为2015年12月,而该小区早在2013年就已交房。
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局交通运输处回复的查询结果让人惊讶,该处回复记者:天府世家商业停车场是2015年12月备案的,第一次备案只有地下停车场部分,后于2016年1月新增地面停车位备案。←不少业主称,该小区早在2013年就已交房,2016年新增地面停车位时,业主早已入住,但无人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上月,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定》中明确,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完善转变街道职能促进城市基层治理的政策措施。要探索社区居委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委会和物业履行职责等诸多措施。为此,本报推出一组系列报道,关注城市基层治理,关注基层社区。
此案例中,小区红线范围属全体业主共有,但物业管理方履行法定程序不完善,未经业主同意,甚至未告知业主,就在红线范围经营停车场。如今业主想要取消停车场,却投诉无门。属于业主的区域,业主却“有发言权,无执行力。”其实据业主反映,该物管公司也不是一无是处,还是很尽心尽责,但是,当利益冲突时,如何沟通?如何协商?如何解决?谁来推动解决?
在基层社区,诸如此类的问题,有许许多多,如何破解此类难题?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因为人人都住在社区里。全会指出,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公共停车场竟设在人行道上,附近就是学校,孩子每天上下学都从这里过,曾亲眼看见有小孩差点被撞……”近日,四川手机报接到成都市民张先生的投诉举报,称高新区锦城大道天府世家小区外的街沿本是人行道,路面狭窄,还被物管设为停车场,每到上下学是一片混乱,非常危险。记者发现,锦城大道近两公里都是这种停车场,不少盲道还被车辆和石墩占领……
>>业主担忧:太危险,人行道变停车场
“太危险了,人和汽车都在人行道上‘走’,小孩也在车辆周围跑动,盲区很大,极其容易发生事故。”家住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天府世家的张先生无奈地说,不知何时起,小区门口的人行道被设置成了收费停车场,只要给钱,任何车辆都能随意停放,很多业主的小孩都在附近学校就读,一到上下学时间,人车通行是一片混乱。
>>记者调查:锦城大道近两公里都如此
近期,四川手机报记者曾多次于不同时段前往调查,发现锦城大道近两公里都有类似情况,不少小区门外街沿上的人行道被停车场“占领”,甚至有部分盲道被车辆和石墩占道影响。
在天府世家1号门外的人行道上,记者发现,该区域的确设置有一个公共停车场,该停车场还设有闸道,车辆进入即抬杠计费。记者看到,一到下午放学时间,就有许多学生从该停车场经过,这是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有孩子甚至在该停车场打闹奔跑,十分危险。
“停车场设在人行道上太危险,就算家离得近,我们每天也要亲自接送孩子,不能让她一个人走……”路过的曾女士正接女儿放学回家,她家离学校只有五分钟路程,但因担心女儿安危,家里还是坚持每天轮流接送。同样接孩子路过此地的吴阿姨也对停车场的设置有意见,“就是因为这种不可预见的危险太多,才那么辛苦地接送孩子。”吴阿姨说。
记者发现,附近除了有小学和幼儿园,还有不少培训班,放学后,许多孩子还要经过如此“危险”的人行道去上培训班。
尽管只有几分钟路程,但几乎每一个路过该“停车人行道”的孩子,都有家长陪同,在途经此地时,家长们都牢牢地牵起了孩子的手。
>>物管:属小区范围,停车场由物业代管
人行道上的停车场是谁设置的?到底归谁管?记者询问守车人,其称是“物管请我们来守车的,起价4元/小时,此后1元/小时”,但记者未见到收费公示。
对此,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X信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停车场由物业代管,停车位有三、四十个,(该区域)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小区业主。对于业主反映的安全问题,将“多注意一下”。
>>律师:若是小区范围,要经业主同意并公示
对此,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蒲虎认为,小区物管不能随意改变小区公共区域用途,如该人行道确属小区红线范围,意味着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都属于全体业主,若要设为收费停车场,首先要经过业委会和业主大会,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公示,否则就违反了物权法和物管条例。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笛表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利用公共部位经营,应征得业主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限期改正、警告,或对单位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若该人行道属小区范围,必须首先经业主同意,才能向相关部门申请设立停车场。停车场设立后,业主也可以再次提出反对。
你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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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 于12月24日发表了高新区石羊街道办事处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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