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到部分学生家长反映广安区长乐小学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笔者一行遂对此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发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呼吁相关部门督促整改,使学生家长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1、该校后大门的一个小门经常非正常性打开,学校没有专门安排安保人员在此驻守管理,而是把该门的开关钥匙配交给一个“外人”(校门口小卖部店主)管理。该小门经常有小学生进出到门口的小卖部买东西吃,同时也有除师生外的外来人混进来。 2、该校后大门处开有一个小卖部,以买零食、饮料及文具为主。以前该小卖部面向校内开了一个售卖窗口,现在改变了“对策”,小卖部店主直接管理该校出入后门口的钥匙,随时开门进出进行买卖。据了解,该小卖部与长乐小学校幼儿园同为一栋楼,门店的使用权显然是属于该学校的。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国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由此可见,该做法是违反中省相关规定的。 3、该校上午、下午上学时刻,汇聚在学校门口的一至六年级学生待开大门开启时一拥而入,时常有前面的学生被后面涌入的学生挤到,鞋子经常被踩掉、书包被挤落地。 4、校园大门口操场车辆乱停乱放,有本校教职工的小车、摩托车数十辆,有杂居在该校内的外来居住户的近10辆,还有日常不少外来车辆,常常停满操场。甚至在该校内的外来居住户不少车主还有进出大门的遥控开关。 5、该校上学、放学时学生和校内停放的车辆常常同时进出一个大门,容易造成拥堵混乱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川省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校园车辆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对教职工私家车出入校园的,要采取“避让出入、错时出入、禁止出入”等有效措施强化监管。确保人身安全。 6、有少部分未按照该学校通知交补课费(课外活动费)的二三年级学生先行放学后,常常在校门口停留一个多小时无人管理,有的自行跑到马路上玩耍。小学生安全隐患不言而喻。 小学作为少年儿童成长的摇篮,在抓经济的同时,更应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为此,希望我们的校园能够及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绷紧校园安全意识之弦,为筑牢平安和谐校园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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