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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联建变违建遭强拆,都江堰市政府乱作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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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5日,30多名都 江堰政府工作人员闯入青城后山马家沟青城美庐小区,到处张贴盖有都江堰市规划局等政府部门鲜章的《青城美庐限期拆除的通知》,并声称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强拆。 所谓的工作组态度强硬,声称政府定性是违建必须被强行拆除,并限小区人员12月20日前限期搬离。这种以地方黑恶势力般的手段对待百姓的行为,引起了业主极大愤慨,情绪激动。更可恨的是在12月12日,政府工作组调来多台大型挖掘机对另一小区泰平翠谷里所谓的会所进行了强性拆除,并向每个业主发来威胁短信,说泰平翠谷已经开拆,青城美庐随后就拆。许多年事已高的业主已不听子女劝阻,为了维护自己毕生积蓄购买的度假康养房产,不顾严寒搬入驻扎,由于山上气候寒冷,又缺乏保暖、取暖设施,多位老人已经被送到了医院,一位老大爷由此已经绝食4天,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突如其来的噩耗,已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本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特反映如下情况:一、项目非违建非别墅,强拆将严损政府信用“5.12”大地震给都江堰市造成重创,党和政府及时出台国发【2008】21号等政策,引入社会资金支持灾后重建。青城美庐属联建政策特批的19个合法项目之一,为恢复当地经济作出历史贡献。青城美庐是响应抗震救灾公开政策的产物,单套平均面积在60平以下,项目容积率1.5,同普通房屋售价,绝非“别墅”, 符合都府发【2008】73号文。联建房选在风景区是因地震波及景区该客观事实所致。二、业主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信赖利益应被保护(一)百姓信赖官方政策5.12地震后,成都市政府以治理智慧推行灾后联建政策,并借媒体宣传,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重建,高效实现灾区经济恢复。时任都江堰市委书记刘俊林、市委副秘书长罗晓鹏在专访中表态“联建房是合法房产,可办分户产权”,CCTV等褒奖了该政策效果,并强调房屋产权的合法性。故业主有理由充分相信房产是可合法购买的。(二)业主购买本项目物业时已尽到注意义务项目销售现场出示了该项目从选址、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均有各级政府部门的正式盖章认证文件,业主基于对“政府鲜章”的高度信赖才敢签约购房。且自2010年以来项目一直公开设点青城后山瞩目位置销售,政府从未干预。我们真心希望具有正义感的澎湃新闻的记者同志能亲临现场,采访我们广大的业主,客观公正的报道这个事件,避免造成极端群众事件,严重影响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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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都江堰市国土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12月25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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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3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23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表于 2019-12-2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你好: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2号),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自然资发〔2019〕85号),此次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重点聚集“违建”、“位置”两个要害,严查严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违规问题。按照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都江堰市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方式开展全域摸排。截止目前,都江堰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其他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重点难点主要集中在“5.12汶川地震”后,灾后农户联建项目的处置上。虽然都江堰市灾后农户联建项目是灾后恢复重建这一历史背景下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特殊联建政策形成的,符合国家及省级全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重建的基本原则,但仍存在不是农民自建自用房、普遍没有办理规划、土地、建设、林地使用手续、普遍存在“三超一占”、普遍存在产业用房用途改变等问题。因此,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对都江堰市灾后联建项目处置批复意见,都江堰市灾后农房联建项目,均属于此次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范围,应按照清查整治有关要求进行分类处置。 一、根据此次国家违建别墅整治政策,风景名胜区禁止建设区域内的违建别墅应当拆除,网民所反映的青城山镇“青城美庐”联建项目,属于违建别墅整治范围,且位于风景名胜区禁建区内,应当拆除。 二、按照国家违建别墅整治相关政策,对经政府审批过的联建项目,市政府将根据项目性质、违法情节、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的完成程度,确定违法过错责任大小并给予联建投资方和实际使用人合理补偿。       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5日

发表于 2019-12-23 1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相信我们的政府会给业主们一个公正的说法!不能让当年联建的好人们寒心!

发表于 2020-1-2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政府说了'按照国家违建别墅整治相关政策,对经政府审批过的联建项目,市政府将根据项目性质、违法情节、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的完成程度,确定违法过错责任大小并给予联建投资方和实际使用人合理补偿。”那就没啥了。把你们双方协商的协议亮出来,看看责任怎么划分,政府给了多少合理补偿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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