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洪雅县人民法院对李志高、叶智凌等20人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 李志高、叶智凌、蔡俊华等6人为恶势力。法院以李志高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叶智凌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蔡俊华犯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刑期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志高原系广东四川眉山商会名誉会长,蔡俊华原系广东四川眉山商会常务副会长,两人系商业伙伴,蔡俊华与叶智凌是远房表兄弟。2012年以来,李志高、叶智凌与蔡俊华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仁寿县城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并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李志高、叶智凌为纠集者,以蔡俊华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其余被告人分别参与了相应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2年的一天,李志高、蔡俊华等人在仁寿吃饭的餐桌上,李志高得知吴某某因一物业管理的事情对其进行辱骂和威胁,遂指使蔡俊华找人收拾吴某某。因叶智凌长期与社会闲杂人员结伙混迹于社会,蔡俊华遂向李志高推荐了叶智凌,李志高表示同意。叶智凌按照指示,纠集了多名被告人携带手枪、砍刀、钢珠枪等找到吴某某,对吴某某一伙进行殴打,并鸣枪示威。案发后,李志高利用其影响力协调关系,使叶智凌等人全部被从轻处罚。李志高、蔡俊华为此支付给叶智凌等人17万元作为补偿,并不时向其提供商业项目。
李志高原系仁寿某酒店法定代表人,在其同意后,叶智凌等被告人在酒店茶楼开设赌场获利。从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叶智凌等人组织邀约参赌人员到酒店茶楼赌博,并累计向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共计750余万元。当参赌人员不能及时归还赌资时,就被他们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逼其还债。
李志高等人还在黑龙滩水库寻衅滋事。仁寿县黑龙滩水库系眉山市一级饮用水源。李志高等人想吃“生态鱼”了,就不顾规定,无视管理人员制止,购买了橡皮船、马达、升压器等电捕鱼工具,多次实施电捕鱼,且态度十分嚣张,威胁护渔队工作人员,甚至开着豪车,电完鱼就在岸边煮来吃,以此寻乐。
法院同时还查明李志高等人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窝藏、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法院遂根据不同犯罪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素材来源:眉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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