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国家赐予的职权,穿着法官的外衣,耍流氓
1.2019年12月13日下午二点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一号庭,主审法官吴川在被告人邓光伟集资诈骗1.26亿一案再审过程中,认定被告人邓光伟及犯罪团伙虚构虚假项目扩大生产经营,收购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虚构公司上市进行集资诈骗为民事纠纷?为诈骗犯降罪减刑,致使集资诈骗主犯邓光伟由17年改判致8年,篡改共犯苟晓农(邓光伟表弟)诈骗在职日期,致使6年改致4.5年。
2. 本案经公安侦查取证、证人证言、涉案公司银行流水提取资金去向:由虚假项目公司流入被告人邓光伟控制的空壳公司,再次流到邓光伟本人账户给女儿交学费、家庭支出、生活挥霍,为邓光伟老婆廖清蓉还房贷,等若干亲戚、员工账户,ATM机取现、柜台提现、POS机几十万刷卡套现,偿还个人债务。(承办法官吴川认为属于合法经营)?
3.在被害人报案后,办案单位多次电话联系才到案,到案至今被告人邓光伟没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拒不认罪悔罪、满口谎言狡辩、翻供;更无退款意愿,“被告人邓光伟被捕后其家属抽逃转移涉案公司收款资金7530万,其中取现880万,并没有用于偿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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