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原本是一个小套二的房子,我老妈帮忙带孩子,因为孩子慢慢长大,所以小套二现在感觉不是很方便了,孩子也要分床住,考虑在链家中介打算把现有的小套二卖了,再买一个套三。
我从三月份开始看房,找到链家中介袁浪18080909369跟我联系,我以前就加有她的微信。因为这个姑娘刚开始的时候很热情,不停的带我看房,所以我也比较相信他,拒绝了很多中介,也不想把自己的需求重复的讲给每一个中介工作人员听,另一方面链家比较大,房源多,选择性比较多,品牌的应该服务好。所以对于政策这块,只要链家说了,我也没有去质疑过。毕竟我相信他们在这方面是专业的。但这个恰恰让他们专了空子。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签了合同。
先说说我的具体情况
我的要求会比较多,第一,我卖了房子,买了房就希望可以入住,因为搬家很麻烦。所以需要协调好买家或者卖家。我有告知这个事情给中介。
第二,我们手上是没有钱的,需要把小套二卖了,手上的钱才能付套三的首付款。也把这个实际的情况告知给中介了。
第三,我老公是有住房公积金的,但是目前住房公积金只能贷款20万左右,如果没有合适的房源,我们可能会再等半年左右,公积金可以贷款40万的时候再买,这样能节省一些利息。所以也不是特别着急购买。但如果有合适的话,我们也可以下手。
第四,当时新闻已经说10.8号有利息新政策。我还是很犹豫新政策的动向,是否适合现在购房,如果10.8号后利率上浮严重的话,贷款压力就会比较大,所以我在跟链家联系的时候,也是多次咨询了这个问题。(答案是这样的张洁和袁浪说,有可能上浮,这个说不一定,但是李伟说一般不会变)
我把我看中的一个房源发给链家中介,中介一心想让我们卖房买房,并未考虑到客户的实际需求。9.16号下午,中介邀有一个客户叔叔看上我们的房子,让我们过去谈价格,我们家小套二以85万卖给他,口头约定好了,我再跟套三的房子谈好价格,谈好后就可以签合同 。如果价格谈不好,我们也不卖。我们在价格上做了 协商,其他的是中介在帮我处理。当天我顺便再咨询了一下公积金的问题(之前也有咨询,因为当时链家袁浪说十年以上的房子公积贷款最多能贷18.19年。房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我想再落实一下,签合同就要落到实处。链家张洁18117909459告知我 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小于总贷款一半,商业贷款部位会上浮25%(店里面没有监控也没有录音,所以这段话没办法证明他说过)。我想我们不管现在买 还是再等半年再买房,总贷款怎么也是80万以上,上浮部份其实比较多,实则不划算的。所以不必要再等半年再买房。下午我老公下班回来。我也这样给我老公转达了。商量确定好以后,就决定早点下手。
晚上我和我老公在中介门店上,和套三阿姨谈房屋价格以142.6万购买,价格谈定后,但是阿姨的女儿不同意卖房,所以当天也没有签属合同
9.17号,中介给套三阿姨的女儿做工作,因为她是产权人。到了晚上做好工作,中介让我们去签合同。包括我们,还有买我们房的叔叔还有套三阿姨他们。房子的价格达成一致了,但是我们住房问题没有解决也就是我提出的第一条,当时我并不想签合同。我想要么买我们房子的叔叔让我们住到我们买房合同办好。要么卖房的阿姨让我们早点入住。当时我拒绝签合同,链家那个女孩袁浪就说,万姐,都到这个地步了,也不容易。我老公看着她可怜楚楚的样子也就心软了,也劝我签了,其它的事情我们自己想办法。所以这个事情我们就认了。在签合同当晚我再三给中介确认了我担心的第四条,10.8号如果利息有变的话,我们还是想再等等,中介的工作人员李伟肯定的告知,不会有变数的,9.18号就可以出来,10.8号会取消,目前能确定的是农业和建设银行上浮17%(中间我也同样的问题问过张洁和袁浪,但是他们说银行的事情没办法保证的。但是李伟说他是专门负责后续工作,所以比张洁更清楚.所以我选择信任了李伟。毕竟他是专门做后续以银行也有对接) 在提出这个质疑的时候,我,我老公,李伟,袁浪都是在场。
签完合同以后,矛盾就一一出现了。
合同之前我就有明确告知中介,我们手上是没有钱的 ,虽然签属合同的时候,中介方有工作人员解读了合同内容,需要我们先自行解押还款,然后再办理资金监管过户。中介并未把我们的问题写进合同里面。需要买我们房子的叔叔提前支持首付款,我们才有钱,解除抵押才能办理过户。(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提出质疑,一方面,我们不是专业签属合同的,所以对于合同的细节可能不会那么过细的解读,第二个原因在于,当时在签合同的时候,买房叔叔提出,为什么合同的价格和谈定的价格不一样,是60万,中介说,这个问题是为了帮你们避税,不需要非常严谨。既然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子操作,那么有些出入的地方,他们也会处理)。签完合同后,第二天,我们预约还款,要求买房子的提前支付首付款,我们去还贷款解押房贷,买房的叔叔一直不同意先付首付,要求我们自己先解除抵押,但我们手上是没有资金。最后,中介实在没折,由链家公司走金融的方式,先垫付解押,我们收到尾款后再还给金融公司 。我们有聊天记录为证,我确实有把我们手头没有钱的这个事实告知中介,所以中介承认是他们沟通当中出现了问题,中介一直给我解释他们有告知买房叔叔,是叔叔反悔了。中介说金融的费用他们出,但是手续费我出。我不认可,因为这个是多出来的流程,是由于中介的疏忽导致。所以我们不承担走金融的任何费用。
接下来我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和第四个问题又出现了
因为出现了第二个问题,我对中介的诚信大大折扣,所以我专门咨询了一下,我老公的同事购房如何使用公积金的问题(刚好他们才买了房子),链家中介的张洁说,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低于总贷款的一半,商业部位会上浮25%。但实际上,当时的政策是不会额外上浮,和正常商贷是一样的。当时的商贷是上浮17%。并没有因为组合贷款,而商业贷款部位额外上浮25%。听到这个信息我是非常生气的,中介纯属欺骗,误 导我们签了合同,为了让我们卖房告知一些不实的信息。还包括第四个问题,9.16号,李伟给我说的10.8号的政策会取消。9.18号时间已到新政策应该落地。结果链家的张洁和袁浪就一口强调他们两个没说,李伟不负责这个单子,跟他们没什么关系。我即提出,既然没有关系为什么要找李伟来联系我,没有关系,他属于链家的工作人员。因上述两个原因我要求链家中介和套三阿姨进行沟通和平解约 。沟通原因一方面公积金的不实信息误导我们,另一方面利息实则并不像李伟说的,不会变化。沟通后阿姨是不想退这个钱,因为他们不存在过错,本身问题也不在于他们。他们要求按合同走。这是中介转达给我的。中间闹得非常不愉快,一直感觉被中介骗了。我也明确的给中介说,我们要起诉的话,也起诉中介,不会起诉套三阿姨。我把信息转达给我老公,套三阿姨要按合同走,不会退钱。做好买房的准备。如果阿姨不同意和平解约要按合同流程走,是应该去还款了。(合同正常情况下,房主有贷款需要预约后30个工作日内还款,但由于考虑我们可能不买房子,所以房东不敢去还这个钱,到时候借的钱还不了。他们有这种顾虑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他们也没有还钱。即使有这种问题存在,在30个工作日中介方无人与我们再次确认是否需要套三阿姨去还贷款。我也有告知中介方,我老公同意签属合同,我老公是主贷人,提供给中介让他们联系我老公说明情况 。我不想再与他们争论。无中介人与我老公联系)我们的房子手续没有办好,买我们房子的叔叔给的定金,我们给了套三阿姨。叔叔家也是血汗钱,我们的房子本来也计划卖的,所以先把房子卖了再说。这个事情就一直搁浅。我们也没有联系他们。
我们的手续差不多两个多月才办完过户.时间是11.29号,过户完以后1-2个月才能收尾款。因为中途没有沟通到位,手续时间延长,在办完卖完过户后,我就立刻联系上中介也就是11.29号,告知我们还是打算买房,帮我们沟通好,提前交房,我们愿意先付一部份钱给房东解押,然后再办过户,这样房东不用去借钱,解决了房东的问题,也解决了我们的问题。(主要是不想走起诉程序,太麻烦了。时间承本也是很高,因为那段话是没有录音和监控,走司法程序也未必会赢)中间因为耽误了那么长时间,走了一些弯路,我们在办理银行审批的时候,利率又开始上浮2个点,导致我们每个月多还一百多元。30年共计四万多利息。这个结果我们自己承担了。中介方未给予任何解释
11.29我们开始跟中介协商,11.30号约定房东在中介门店谈提交房和追加定金,提前交房给我们,套三阿姨视频说1.10号可以,阿姨女儿来的,但当时我想着买我们房子 要1-2个月收到尾款,估计1-2个月我们就要搬出去。如果时间短1个月,1.10号有可能时间不够, 一直希望1.1号提前交给我们。协商无果。中介也在做我工作,我想实在没办法,那就同意1.10号。12.4号我与阿姨电话沟通,同意他们1.10号交房。第二天也就是12.5号阿姨就反悔了,她说她女儿是房租主人,房东不同意。所以他们自己还贷款,收到尾款后交房。12.10号去还款。我们也实在没折,那行嘛,她女儿不同意,确实也情有可原。这个时候还款后,银行要1-2个月才结账了。结账后20个工作日 才能解押过户。也就意味着,可能2-3个月才能办理过户,我们收到我们房子的尾款,不能马上办理过户。中介说让套三阿姨走关系,提前让银行那边结账,这样子不耽误过户时间结账费是3500中介已经联系好了。但是套三阿姨不想出这个钱,中介作为我们中间人,收取中介费,连合同最基本的时间保障都没有。
第一次,如果套三阿姨不意愿和平解约,要走正常途径,那么就应该早点还款,不至于 耽误现在1-2个月时间。如果担心有变数那也可以同意合平解约,但是到手的五万,谁都不想放开可以理解。既然要走正常途径,就应该早点还款。但是链家中介没有及时跟我们联系。中间有插曲我们是可以理解所以这个事情我们也不必追究。
第二次协商,口头约定好时间,又反悔了(如果一开始不同意,银行那边是立即结账扣款。这样子,20个工作日时间就刚好合适。就不会耽误这个时间,现在不过是要求他们早点结账,他们也不同意因为走关系需要花费3500,套三阿姨不同意,中介方也不想出这个钱)虽然中介也认同阿姨这边的原因,但是他们只是催促,多次催促无果,因为他们的种种原因现在要求我们承担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我们要多租房一两个月,另一方在方面银行审批有效期三个月,有效期时间过了,谁来承担责任,利率上浮或者政策的变动?。
第三,中介作为中间人,理应有连带责任。
第四,如果告知中介和套三阿姨,我们来出这个结清的钱,结果一定是结大欢喜,但问题不是我们造成的,让我们来承担的话,是否合理呢?
前前后后提出 的四个问题,中介方根本没有考虑到客户的问题,并以不实的信息告知客户,误导签属合同,而因为没有沟通到位,时间耽误给客户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链家公司总部10106188投诉多次,投拆部门反应迟钝,形同虚设。
我一直自省,是妥协这个事情,吃点亏就算了,不要为难自己,还是要维护社会的次序,还是让更多人看到链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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