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发布在思源社区,删帖纯属本人意愿,并非大家认为的有某种力量作祟,但这次,事态终于又把我逼回向舆论造势这一步。我的目的和动机不外乎被郭局巧取豪夺那些资产,合理合法见得光,所以洗地大军可以任意的回击。
前文提到,郭局作为领导干部放贷500万月息2分5一年间获利222.5万是否涉嫌违法,实在为难了涉事单位,当然他们也不会拿这五百万斗硬。那要不再继续给大家放料——郭局的商业格局远远不止这区区五百万的事。
我可以想象,郭局早上在单位学习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向主席台上的领导投以坚定的目光,表示一定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决策部署上来。会毕,郭局通过电话向熊某传达了“一定要把屠宰场、客运公司搞好”的会议精神,要切实增强“一定要把企业搞大”觉悟。电话结束后,郭局又投身到了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上。
郭局亦官亦商,都很优秀。
通过“天眼查”搜索到的工商信息,显示熊某为广安心动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主要经营的屠宰厂,圈内无不知此人绝非实际经营、管理、控制人,也绝非另一股东屈某。奇怪的是有时向人打听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般都三缄其口。据证实,熊某为郭局的亲老表,屈某则是郭局的岳母。所以呢?
此处再延伸一段插曲:2014年9月,广安市发生了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影响最广的食品安全案,被告莫某、伍某(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低价购买病死猪肉、狐狸肉、母猪肉共计388吨制造肉干,涉案金额高达523万元。根据莫某、伍某指认的存货地点,公安机关从广安市心动食品厂李定光冷藏库以及4号冷藏库内查获广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尚未生产的冻肉9087公斤,生产完成尚未销售的肉干440公斤,后经四川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该批冻肉检出猪源性等成分。法院判决莫某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伍某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莫某之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当时熊某等人经营的心动食品厂与本案有什么关系,不好说。
通过“天眼查”我还注意到,由明面上由熊某、屈某二人投资的心动食品还以认缴2000万元的方式投资四川西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占股40%。
昨天提到郭局很早就投资经营客运行业,这里还要给郭局道喜,恭贺新公司开业,因为郭某于前不久的八月份又投资了一家客运企业(广安市圣亚运输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有原广安市红色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30辆客车,折旧估值约800万元;办公用具也是原企业的;一查办公据点是广安客运枢纽站2楼,以郭局的实力,给一分钱房租都不像话。可能会有网友和郭局的朋友对这事感兴趣,我更感兴趣。原先查询广安市圣亚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为熊某,注册不到两个月却频繁变更工商信息,熊某的股份占比竟缩减至10%。这事不好说。
无论郭局的太极八卦如何推,作为幕后老板,郭局的商业蓝图可谓波澜壮阔啊!
再二申明:如果因为本帖文我和我的家人突然遭致不限于“被神经病”“被强制传唤”等法律适用以外的打击报复,我将揭露郭局与我交集以外以权谋私获利的夸张黑幕,穷其所能不惜鱼死网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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