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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制度,今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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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9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消息,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该决定废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同时决定还明确规定,在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有效;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解除收容教育,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收容教育制度实施20多年来,对于教育挽救卖淫、嫖娼人员,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有效衔接,法律责任的进一步完备,收容教育措施在实践中已经较少适用,收容教育制度的历史作用已经完成,这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体现。

需要明确的是,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后,收容教育制度不再实施,卖淫、嫖娼行为仍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刑法还规定了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罪名,并规定了明确的法定刑,刑法的规定也是遏制卖淫嫖娼行为的重要手段。有关方面应当继续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卖淫、嫖娼行为予以查处;对于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故意传播性病等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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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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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的宽人家失足妇女
                              卖自已的东西碍着你了?

发表于 2019-12-29 19: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换汤不换药,取消收容改为拘留,其结果还不是一样。
政府其实对这一块不应该管得太严,毕竟中国目前的现状是男多女少。允许这一行业的存在有利于社会和谐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12-29 1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9-12-29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9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依法治国的                                                            
发表于 2019-12-30 1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乎的是不是所有人有依法了?????!!!!!

发表于 2019-12-30 2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3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额的个奶奶!那就是说大家可以敞开卖淫嫖娼了???

发表于 2019-12-30 2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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