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木里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乔瓦镇营盘沟
建设内容:拟建设区域总占地面积为240m2(约合0.36亩),修建一座日处理量50m3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
本项目位于乔瓦镇营盘沟,木里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项目的建设选址比较合理,建设方案可行。从整体分析,工程建设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工程施工期与运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采取防治和改善措施予以减免,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减免各种不利影响,在充分保证环保设施的资金投入和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二、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lKTQ1uys7UYuQo0Wg-UZA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服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去现场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但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
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5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木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偏初
联系电话:18328817601
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扎昌街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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