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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青华园等小区停车场收费不降反升,贵得咬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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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生如夏花1980爆料:2019年10月11日起,市发改委出台的《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正式执行,中心城区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开始实施。小型车在一类区域停放,室内停车场(含机械式停车场)起价5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6元,包月价280元。 二类区域小型车起价4元/3小时,24小时不超过13元,包月价260元。

然而这些政策根本没有落到实处,很多小区停车费不降反升,贵得咬人。明明以前包月300元/月,现在涨到了400元/月。包年也涨到4000元/年!

请问停车场收费是不是想怎么收就怎么收?市发展改革委出台的价格指导标准究竟有没有用?停车场乱收费该哪个部门管理,希望把作为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来抓,切实解决市民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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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达州理政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7日发表了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帖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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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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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月2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达州市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 2020-1-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一、基本情况
      通川区青华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四川璟润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7日 ,负责人:张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3MA67W4****。
      二、政策依据
      投诉人反映的“市发改委出台的政策该谁督促落实?青华园等小区停车场收费不降反升贵的咬人””的问题。
      (1)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99 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 号)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应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3)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9〕25 号)文件是对达州市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主要包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等配套建设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公共文化、体育、医疗、教育、公园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兴建的停车设施;行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等;其它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鼓励参照执行。
      三、处理结果
      由于“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未纳入《四川省定价目录》,不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达市府办〔2019〕25 号)文件只是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参照执行。所以建议反映人联系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就停车收费标准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价格监督检查科   张淯  电话号码:17380196575
      塔沱市场监管所    肖磊  电话号码:13198732200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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