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6月份顺利通过龙马潭事业单位公招考入龙马潭乡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从2016年9月份参加工作截止目前已在此岗位上工作3年又3个月,招考公告上规定受聘人员经正式聘用后,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农村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学校也是按此要求来规定最低服务年限,但是打听到同批同岗位被分配到鱼塘的老师,他们学校没有工作服务年限随时可以参加考调甚至调走,还有同批考入石洞的老师可以因为石洞升级为街道而改变服务年限,而特兴、长安、双加、金龙等其他乡镇学校的老师想要参加考调都要在本岗位服务年限满5年才可以。所以在此请问1、关于招考公告上的服务年限五年与是不是报考乡村中小学岗位无关是可以因被分配的学校不同而改变吗?2、考入的时候是乡镇工作期间工作地升级为街道最低服务年限可以由5年改变为3年吗?如果是可以改变服务年限,那招考公告上的要求又算什么?这样对大部分老师特别是家在外地想等服务年限满了考回老家的老师来说岂不是非常不公平!望有关部门给出一个的文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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