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机关干部作风的改善,正在为社风民风的改善发挥着积极的引领作用。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将作风转变成果巩固落实。 “立村规”,用好用活村规民约。“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管理公约和自律准则,对良好的村风民风起着极大的培育和滋养作用。制定更为接地气的村规民约,必须充分吸收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对目前大家苦不堪言的满月酒、升学宴、寿宴等人情往来的名目作出规定和要求。同时也要覆盖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村级活动等,把村规民约做细可操作,有利于村民遵守,方能净化农村风气。 “立民范”,深入推进党风政风建设。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良好氛围。要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正学风,转作风,带头抵制不正之风,纪检干部要成为改变不良民风的源动力,更要以身作则,将党风政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严厉查处。 “修民德”,培育文明新风。民风建设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优秀文化能够熏陶、善化民风。要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德道、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评选先进典型引导群众。要用好农村书屋、文化广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要引导群众开展“真善美”活动,不分能力大小,不求贡献多少,争做积极向上的标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惠民生”,推进民生保障工程。不正之风往往发源于贫穷落后,群众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够多。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增收、就业、住房、教育和医疗等问题来更好的发展民生。提升经济实力、提升人民收入水平,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自主创业,更多地关注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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