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常”抓抓“长”,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在盯紧重要时间节点的基础上,创新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公车查询系统、发票查询系统、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从公安、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建立明察暗访人才库,组织专门暗访队伍,持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实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经常化、常态化。
建立完善机制,增强合力。出台市管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其他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办理意见,综合协调各纪检监察室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建立党风政风类问题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党政风类问题查办力度。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定期对查处情况汇总分析,并纳入年底考核内容,加重考核分值。
强化问责,压实“两个责任”。对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快处,彰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实行 “一案双查”和“一案双究”,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问责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让问责成为常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加通报频次,凡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常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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