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后,即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
一、新新街确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现象。
二、针对此现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对该区域违规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和规范,同时宣传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其进入临近市场内合理有序经营,禁止违规占道,影响行人通行。摊贩已按要求整改。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该区域日常管理力度和机动巡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为市民营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经区公安分局核实:
新新路属于非现场执法道路,交警大队辖区中队一直重视对该路段的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通过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的方式,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查处。仅2019年12月1日至今,交警辖区中队共在新新路开具《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130余张。
下一步,交警大队辖区中队仍将持续加强对新新路的巡逻管控,特别针对早晚高峰时段,加强静态、动态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非机动车、两(三)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机动车占道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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