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通告各餐饮服务单位: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有效保证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管理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川市监发【2020】5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1月25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恢复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和餐饮服务单位自觉遵守。 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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