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四川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
1月25日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并公布。
四川将全面排查潜在传染源,推动关口前移,强化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人监测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精准滚动摸排,及时发现传染源。
将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监测检测 。严格检测入川车辆和人员,落实省际边界陆地口岸车辆人员管控,全面实施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码头、宾馆和旅店等重点场所的体温测量等工作。
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场所、村(社区)聚集活动,停止中小学校、培训机构补课培训。
全面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健全舆情监测、报送、处置机制,科学解疑释惑,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打击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
切实保障生活用品等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尤其要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联防联控,防止疫情流行。做好湖北返乡的务工人员排查、登记和随访工作,对身体不适和疑似症状者,立即启动相应处置措施。对在湖北务工尚未返乡的川籍务工人员,做好不返乡不外出劝诫工作。
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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