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路运营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营运分公司:
按照南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的通知》(南市防指办〔2020〕1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预防和管控工作,积极调整并适应市民的出行需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相关要求,保留2路、3路、10路、11路、22路、28路、36路及K46路等8条公交线的车辆营运。同时,保留线路按照车辆数量减半参营的模式执行营运计划。
2、各营运分公司要做好保留线路车辆调整后的营运作业计划及驾驶员参营的安排工作。
3、各营运分公司要做好保留线路的疫情防控教育,做好安全营运管控的稳定工作,遇突发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响应并及时上报公司。临时停运线路驾驶员在家做好待班工作,严禁外出。
4、各营运分公司要督促做好保留线路驾驶员的个人安全防护工作,佩戴好口罩参营,营运中督促驾驶员至少打开单侧部分车窗通风换气,监督做好上客乘客佩带口罩及严禁携带活禽等物品乘车的解释工作。
6、各营运分公司、调度中心要密切关注各线路客流变化,如需增加营运计划,第一时间向营运生产部报备。
7、各营运分公司按照人力资源部《关于年休计划的通知》要求,安排各营运线路的驾驶员年休。
8、临时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28日开始执行,各营运线路的营运时间统一调整为:白班线路发收班时间统一为7:00—18:00时;夜班线路发收班时间统一为7:00—20:00时。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9、保洁中心要做好日常车辆的卫生及消毒工作,保持车内的清洁卫生,尽量避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
10、各营运分公司要安排安全员在机场、客运站等重要站点进行安全防护执勤,佩带红外线体温检测设备对可疑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防止出现车厢内的大面积传播。
此通知
营运生产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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