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全民“战役”已打响,随着各方积极行动,各地防控措施和群众防控意识逐步增强,举国上下凝结成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精神合力。
然而,在各地密切排查隔离治疗过程中,出现了疑似病毒携带者拒绝隔离、恶意逃离甚至暴力对抗宣讲者和执法者的个别极端事(案)件。
据报道,日前,湖北返乡居民辱骂上门宣传人员,还开车追赶警察,被刑拘;武汉父母强行带疑似感染新型肺炎的孩子离境,被马来西亚警方逮捕;四川张某从湖北务工返村后,拒绝“居家隔离”14天的劝告,认为居家隔离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不配合还出言辱骂工作人员,被强制隔离;更有甚者,一名湖北孝感籍男子竟公然在微信朋友圈称,“过年了,要出去‘祸祸’福建人民”,已被强制隔离。
“法立,有犯而必施。”任何人,在任何时刻,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对拒绝隔离治疗的,可以依法依规强制执行,不仅是公民的道德约束,更于法有据,应严格做到有法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大疫当前,无论出于盲目恐慌,无视科学、淡漠法律,还是不自知的片面认知,甚至放任对抗、无视他人生命的“道德沦丧”,都必须依法依规严惩。上述系列事件,都是万众一心“防控战役”中,每一位有道德有良知的公民所不愿见、为人齿的行为,且上述这些“害人损己的”行为,不仅会延误自身救治、贻害他人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影响整体疫情防控大局,还极有可能因此触犯法律,遭受惩处。
防控疫情、配合排查、主动隔离,是每个公民应知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谁都知道,疫情攸关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
“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就是对人民生命的最大保护和支撑。而无论出于“不波及无辜”的人性善良,和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道德良知,还是作为一名合法公民的基本底线,任何一位相关接触者、疑似携带者或属地涉情人员,都应积极配合,排查隐患,尤其是,疑似病患者更应主动配合接受隔离治疗,否则,道德难容,法律更不容!(柳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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