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临时停止部分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机构、大企业医院、市属民营医疗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防范院内感染,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对疫情期间全市医疗机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机构类别为门诊部(个体)、诊所(个体)的医疗机构临时停诊;民营口腔、眼科、体检医院临时停诊。
二、各医院口腔门诊(急诊外伤、颌面部间隙感染、严重肿胀,口腔或牙剧烈疼痛等急症除外)、眼科门诊(急诊外伤除外)、耳鼻喉科门诊(急诊外伤、梗阻除外)、健康体检科停诊。
三、针对慢性病患者,可一次性开具90天用量的门诊用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提供配送药物上门服务。
四、严把入院指征,停止非必要择期手术。
五、严格管控住院病人探视和陪护,原则上定时、定人探视,患者陪护人员不超过1人。
各停诊单位及科室要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告,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务必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上述要求于2020年1月31日起执行,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