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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新闻] 便民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科目一、二、三怎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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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便民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科目一、二、三怎么考?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怎么做?雅安交警全答复了!http://m.ds.yatv.tv/static/img/logo.68ba3869.png雅安市广播电视台1小时前

2月1日,记者从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减少人员聚集、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雅安交管业务高效便捷的办理,将对交通违章、驾驶证换领和考试及事故处理等业务办理进行调整。

点击下方视频,你所关心的问题都在里面。


新闻通气会
“干货”集纳视频


车管业务类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自2020年2月3日起,开始办理除满分学习、审验学习之外的车驾管业务。

一、鼓励和提倡广大车主、驾驶人在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合四川交警网sc.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APP申请和办理补换机动车牌证、补换驾驶证、审验教育网上学习、机动车免检合格标志换领核发等车驾管业务;牌证将免费邮寄到家,所需邮资由公安交警承担。

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方面,考生的学习驾驶证明即将到期的,可向车管所申请延期。如急需要考试的考生必须提前告之车管所,并提供近期的出行情况,待车管审核同意参加考试后,再通知考试时段,考生必须佩戴口罩等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并进行体温测量后方可进行考试。

1、各科目考试考场候考区暂停使用,考生候考时不在候考区等候。

2、各科目考试考场的人像识别暂停使用,采用人工识别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识别。

3、考场和考试车内的空调设备暂停使用,考场和考试车均采取开窗通风的方式确保空气流通。

4、控制每批次考试的人数。科目一考场每次可容纳60人考试,但为了避免人员聚集,每批次考试原则上只安排5-10人同时进行,每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生接触过的鼠标等设备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5、建议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考试。当天已预约未考试的考生,不做缺考处理不计入总考试次数也无需重复缴费

三、车驾管业务大厅对外办理业务,车主或驾驶人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835-2299922),提供近期出行情况,待预约成功后,必须佩戴口罩等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才能进入业务大厅办理业务。

1、在支队车管所大院门前设置卡点,严格控制人员进入(机动车业务一车一人,驾驶证业务仅限本人办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内)。对进入大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异常的不允许进入大院内。

2、在大厅门外设置咨询导办服务点,车主或驾驶人在服务点提交业务资料后,依次在导办人员的安排下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每个受理窗口仅限1人,坚决杜绝人员聚集的情况。

四、遇特殊情况,车管所将适时采取每日限号等措施进行相应调整,望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理解和支持。

交通违章处理类

根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暂停交警支队驻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窗口及各县区交警大队所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暂停业务时间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将另行通告;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和车主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不能通过手机APP处理的违法行为,待疫情结束后再到窗口处理。在疫情过渡期内,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和违法处理业务,暂时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过渡期结束后将调整回现行处理规则。违法行为涉及要扣分的,按照规定扣分。

有不清楚的,可咨询电话:0835一2613870;有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办理的,请通过此电话预约,公安交警将及时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类

一,针对仅有财产损失且车辆可以移动的轻微事故,民警可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告知并指导当事人使用手机APP处理;当事人不愿不使用手机APP处理的,可将事故处理时间延期至疫情结束后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住院,民警因搜集证据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的,可根据疫情情况延长询问期限,或借助视频等设备进行远程询问

三,事故民警在开展现场勘查事故调查等需与事故当事人接触的工作时应佩戴好口罩,有条件的还应使用酒精等做好消毒防范工作。

四,对运送患者的救护车辆其他有可能传染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在卫计部门的指导下,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处理,确保患者及时妥善救治。

交管12123” 之违法处理流程图解“交管12123”APP上可处理交通违法范围:
[backcolor=rgba(186, 223, 251, 0.56)]1、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

[backcolor=rgba(186, 223, 251, 0.56)]2、可以处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backcolor=rgba(186, 223, 251, 0.56)]3、非本人已备案的机动车有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允许在备案日之后发生的才能处理。
违法处理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第一步

用户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


第二步

用户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

第三步
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并完成缴款。
温馨提示

一、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二、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三、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编辑:常 勇
责任编辑:唐淑楠
审核:邵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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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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