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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警方发布:江阳区一确诊病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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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5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截至2020年2月3日24时,泸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例。其中,已向社会公布的江阳区通滩镇确诊病例余某的相关情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月3日,余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余某(男,54岁,江阳区通滩镇人)于2020年1月21日从湖北省襄阳市驾车返回江阳区通滩镇家中后,拒不执行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所有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到村(社区)登记,积极配合检查检疫工作安排,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欺骗调查走访人员,故意隐瞒其回家后的真实行程和活动,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余某在被确诊和收治隔离后,仍然刻意隐瞒部分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预防控制措施。
  余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余某和妻子周某以及同行回泸的袁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相关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警方提醒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键时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来源: 平安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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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2-13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州最新情况如下

↓↓↓

  2月12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月12日24时,泸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9例,其中:江阳区7例、龙马潭区8例、泸县1例、叙永县1例、古蔺县2例。19名患者中,男性10例,女性9例,年龄在5岁至68岁之间,轻型2例、普通型12例、重型2例、危重型1例,治愈出院2例,无死亡病例。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07人,已排除感染风险解除医学观察 720人。

  温馨提示:上述确诊病例已被定点医院收治隔离,密切接触者已排查并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发病期间曾停留场所已进行消毒处理。若近段时间还有其他与上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请立即戴上口罩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立即拨打12345电话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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