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成都琥珀庭院四期(蜜柚公寓)的业主,您们好!
当你们看到这个贴子后,恭喜你们终于有机会可以了解目前商品房行业的一种欺诈手段。
开发商帝景置业实属无良奸商,从开始就一直把办公楼当成公寓进行包装进行宣传销售混淆业主视线,导致业主以为是公寓签订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开发商居然自己打脸说他的广告样板间都是参考,不作为合同要约!(解释:开发商说的话宣传给业主的内容都不算数,算数都在合同里面)
但是事实公寓和办公楼就是两种不同的产权性质。
而且成都市规划办和房管局早就在2017年1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和办公项目管理的通知》规定已经很明规定了不能以公寓进行宣传,也不能改变房屋结构、规划和使用用途,禁止商改住。(具体可网络搜索该通知规定)
最可恶是,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居然把改造协议夹在里面,业主根本不知情,一直强调的程序化标准。
后发现改造协议是和第三方签订,把责任全部转移到业主身上。
血汗钱被骗,苦不堪言。后悔自己没有多学法保护自己,早点认清无良开发商的欺诈。
了解此类同案例各个地区都有,交房时才发现,业主开始集体维权。开发商依旧有恃无恐。
以上事实如此,本人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目前正在整理相关证据准备起诉开发商,有志同道合的业主。欢迎加入qq群1356331,一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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