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住宅质量保证书列明了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商定,承受商品房保修职责。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下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决裂格的,能够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再次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决裂格的,买下人有权退房;给买下人导致损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依法承受赔偿职责。
商品房交付条件是什么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已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样,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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