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4号)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帮助离昌和抵昌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就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为离昌和抵昌人员提供健康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离昌人员填报《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在昌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离昌人员(包括外出务工、就读等人员),可通过填报《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免费取得健康证明。
申报流程:①在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②开具连续居住本地满14天证明(证明参照附件,可打印可手写),并由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进行确认盖章;③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免费体检后出具《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其中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入口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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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昌人员的健康证明形式及提供相应服务的方式。
抵昌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均可取得健康证明:
1.健康证明。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省外抵昌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抵昌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可作为正常复工返岗的健康证明。
2.《健康情况申报卡》。无健康证明且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省外抵昌人员,可在西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www.xichang.gov.cn)下载《健康情况申报卡》,由抵昌人员于返岗前如实填报,作为正常复工返岗的健康证明,如有隐瞒、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四川省内州外抵昌人员,需要有当地出具的《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昌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省外抵昌人员,可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方式同上。
4.《解除隔离观察告知书》。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往来史的抵昌人员,必须集中隔离后居家观察满14天,取得我市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出具的《解除隔离观察告知书》,作为正常复工返岗的健康证明。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为保障我市外出务工农民工安全健康出行,有序返岗复工,按照省、州安排部署,特开展“春风行动”,针对农民工返岗出行相对集中的时间和区域,定制线路、定制包车、定向发送。其他分散出行的农民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健康检查和出行。出行人员要求有真实返岗需求、明确复工岗位、真实复工信息。
(二)各企业、镇(街道)、社区(村)、小区物管等要遵从健康证明的效力,凡持本通知涉及的相关健康证明者,不得以健康问题为由,拒绝返岗、拒绝租房、拒绝进入本人的居住区,不得要求任何人出具其他任何健康证明。
(三)请放心填报相关信息,个人信息数据不会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外的其他用途。
本公告自2月19日起施行。
西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